English

“时代楷模”杨春

  杨春生前是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部队转业到公安机关28年,以铁一般的理想信念奋战在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第一线,忠诚履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忠实守护一方安定和人民安宁;他疾恶如仇、骁勇善战,关键时刻顶得住、遇到危险带头上,以铁一般的责任担当扫黑除恶、打击犯罪,侦破刑事案件数千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千余人;他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爱岗敬业、精研业务,以铁一般的过硬本领实现执法办案零差错,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他一身正气、廉洁奉公,始终坚守崇高价值追求和良好职业操守,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打造过硬队伍,赢得了群众广泛赞誉。

 

楷模风采

 

先进事迹 更多»

中宣部追授杨春“时代楷模”称号

在全党上下集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社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际,中央宣传部30日在北京向全社会宣传发布杨春同志的先进事迹,追授他“时代楷模”称号。新华社记者潘旭摄  “时代楷模”发布仪式现场宣读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追授杨春同志“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播放了反映杨春先进事迹的短片。

“刑警的使命是破案,初心是为民”——追记“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杨春

从警28年来,杨春历任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交警中队民警、刑警中队副中队长、石后派出所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分局副局长。 在杨春的带领下,蕉城分局扫黑队细心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缜密部署每一个行动,力求将此案办成铁案。

不忘初心悼楷模——“时代楷模”杨春先进事迹发布活动侧记

杨春家属接过“时代楷模”荣誉证书和奖章。最先播放的视频拍摄于2018年2月26日,在杨春带领下,“宁德扫黑除恶第一案”成功实施抓捕。心中有爱所以心中有戒,在杨春的言传身教下,近十年来,蕉城刑侦队伍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违纪办案,连续12年刑侦业务考评全市第一。

时代楷模|大足公安掀起学习“时代楷模”杨春精神风潮

8月30日晚9时,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时代楷模”发布厅》播放“神探”刑警杨春的先进事迹短片,大足区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纷纷自发收看,学习“时代楷模”杨春精神。收看后,大家纷纷讨论,发表观后感,表示要深入学习杨春同志精神,以杨春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本职岗位,以实际行动为警察事业奋斗终生。

接过英雄旗帜 在苦干实干中砥砺前行——“时代楷模”杨春先进事迹在八闽大地引起强烈反响

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淡泊名利、一心为民——连日来,“时代楷模”杨春的先进事迹在福建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杨春同志铭记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他恪尽职守、爱拼敢赢的精神品质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生动教材。

致敬时代楷模 传承榜样精神

网友“@冥想”被杨春同志这位“拼命三郎”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之时豁得出去,用真心和耐心诠释着人民警察的深刻含义,用青春和热血让铮铮警魂在基层公安工作中闪出耀眼的光芒。”

 

热烈反响 更多»

杨春同志感人事迹在干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

中共福建省委日前作出决定,追授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春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向杨春同志学习。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胡卫清说,杨春同志生前常说刑警的使命是破案,初心是为民。

“时代楷模”杨春先进事迹在八闽大地引起强烈反响

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淡泊名利、一心为民——连日来,“时代楷模”杨春的先进事迹在福建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杨春同志铭记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他恪尽职守、爱拼敢赢的精神品质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生动教材。

用“时代楷模”精神照亮前行道路

“时代楷模”,是一个时代鲜明的精神坐标;警营英雄,是砥砺奉献的公安队伍的杰出代表。汲取“时代楷模”精神,上下同欲、众志成城,公安队伍必将在新时代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优异成绩。

传承英雄精神:“时代楷模”杨春让更多人学会责任与担当

忠诚、担当、敬业,杨春用忠诚铸就警魂,他的先进事迹让全警动容。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新港派出所教导员邱峰杰表示:“杨春是公安队伍的骄傲,我们要学习他敢于亮剑、不畏艰难。

接过英雄旗帜 在苦干实干中砥砺前行——“时代楷模”杨春先进事迹在八闽大地引起强烈反响

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淡泊名利、一心为民——连日来,“时代楷模”杨春的先进事迹在福建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杨春同志铭记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他恪尽职守、爱拼敢赢的精神品质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生动教材。

杨春同志先进事迹在网上引发强烈反响

网友“@冥想”被杨春同志这位“拼命三郎”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之时豁得出去,用真心和耐心诠释着人民警察的深刻含义,用青春和热血让铮铮警魂在基层公安工作中闪出耀眼的光芒。”

微博热议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