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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法院面对收案持续攀升、人案矛盾突出的现实压力,交出了一份亮眼的“质效答卷”:1—9月全院受理各类案件26296件,同比增长3.92%;审执结20257件,同比增长12.03%;人均结案375件;最高法设定的11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达标率100%,其中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07%,优于全市平均水平4.94个百分点、优于全区平均水平1.45个百分点。
数字的背后,是一场向管理要质效、向审限要公正的深刻变革。兴宁区法院牢固树立“大管理观”,把牢思想、监管、清障、制度“四关口”,构建起全链条、闭环式审限管理长效机制,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时间节点上可感可及。
筑牢“思想关”,从“独管”走向“共管”
审限管理,根子在理念。过去,审限管理常被视为审管办的“一家之事”,如今在兴宁区法院,这一观念已被彻底扭转。
“案件超审限,不只是承办法官的事,庭长有管理责任,分管领导有督导责任,院长有总抓责任。”在每月的数据会商会上,兴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阳围绕审限管理的重点难点组织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专题研讨,让“人人管案件、人人抓审限”成为全院共识。该院构建起“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带头抓、业务庭重点抓、承办人自觉抓、审管办专职抓”的审判管理大格局,推动管理主体由“审管办独管”向“全员共管”转变。

2026年10月22日,兴宁区法院召开案件督导会。
理念之变,还体现在管理方式的主动转型上。审管办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依托数据会商、审判委员会等平台,推动院庭长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破解办案梗阻,管理由“被动统计”转向“主动引领”。
更深刻的变化发生在结案节奏上。“以前每到月末就突击结案,案子办得急,质量也难保证。现在周周有监测、半月有督导,节奏稳了,心里也踏实了。”这是奋战在一线的民一庭法官沈晓璐的感慨,道出了“月末冲刺”向“均衡结案”转变带来的真切改变。该院实行周监测、周通报、半月调度、半月督导,将均衡结案管理细化至以半月为节点,动态调控结案进度,促进结案质量与效率双提升。
守好“监管关”,从“粗放”走向“精细”
审限红线,守在日常、严在节点。兴宁区法院紧盯办案流程节点,把精细管理嵌入每一个环节。
庭前,以集约送达为监管重点,对民事、行政案件实行集中排期、集约送达,对“立案至移交送达”“庭前集约送达”“立案至首次开庭”等环节的送达耗时进行监测跟踪;开庭后,以审限预警为监管抓手,对临近审限、超法定审限、多次变更审限的未结案件逐一预警、通报督办。数据印证成效:1—9月,民事行政案件“集约送达”环节平均耗时16.34天,比2025年全年均值下降4.71天;“立案至首次开庭”环节平均耗时41.6天,下降9.3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同比提升0.93个百分点。审判各环节耗时更短、流转更畅。
鉴定环节曾是拖累审限的“老大难”。该院加强立审衔接,承办法官在立案分配后即对八大类易涉及评估鉴定的案件进行评估鉴定启动审查,坚持以早审查、早启动的理念将评估鉴定启动再提速、再靠前;对内建立评估鉴定材料预审机制,对外强化与评估鉴定机构的沟通督促。1—9月,通过提早研判审查,共提前成功启动评估鉴定63件,让一批案件不再“卡”在评估鉴定环节。
与此同时,审管办设置审限变更管理专员,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案件审限管理的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审限变更一律不予同意,让审限变更这道“口子”扎得更紧。
打通“清障关”,从“边清边积”走向“一案一策”
长期未结积案,是审判质效的“硬骨头”。兴宁区法院坚持抓积案清理,针对堵点难点靶向施策,打出防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的“组合拳”。
关口前移防增量。审管办动态跟踪审限超6个月未结案件,分类建立案件清单,对纳入监管台账的重点案件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安排上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防止长期未结积案“边清边积”。
重点攻坚减存量。审执部门对重点案件实行“一案一策”和“清案销号”管理,庭领导根据监管台账清单制定清案计划,加大问题把关、审限审批、案件阅核力度,督导承办法官推进专项清理。“每一起积案背后,都是当事人对公正的等待,我们必须一件一件啃下来。”该院立案庭负责人林莉的这句话,成为清案攻坚的生动注脚。
从严监管防变量。该院建立“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院领导具体督导—审管办协同跟踪—各部门专项清理”的四级监管机制,构建全方位监管格局。截至2026年9月30日,全院超12个月长期未结案件仅剩8件,同比减少9件,清案攻坚成效实实在在。
把牢“保障关”,从“一时之效”走向“长久之治”
审限管理要管出长效,关键靠制度。兴宁区法院注重抓建章立制,健全审限管理链条,让监管有“主”、管理有“据”、防控有“先”、约束有“力”。
压实院庭长责任,让监管有“主”。制定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制度,明确院长、分管院领导、庭长、承办法官的四层级审限管理职责,规范放权与监管的关系,确保案件审限有人管、敢监管、管到位。
健全审限变更制度,让管理有“据”。围绕审限变更申请及审批,制定案件审限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办理审限变更的事由选择、时限要求、佐证材料、审批流程,规范案件审限变更管理。
做好长超案件预警,让防控有“先”。制定长期未结案件管理规定,将审限超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纳入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台账,实行多层级审限预警、案件跟踪督办机制。
将审限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让约束有“力”。制定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对员额法官超审限结案、审限届满后补办审限变更、案件超12个月未结等进行考核,与个人绩效密切挂钩,让“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成为全院共识。
从思想共管到精细监管,从清障攻坚到制度保障,兴宁区法院以审限管理“小切口”撬动审判质效“大提升”。站在新的起点上,该院将继续坚持系统观念,深化“大管理观”,以更加精细、一体、闭环的审判管理,让公平正义跑出“加速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效率与公正的同频共振。(作者:何丹 覃榆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