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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
——广西桂岭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百万借贷纠纷记
近日,一起标的额高达105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没有走向针锋相对的诉讼,而是在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桂岭法庭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放下心结,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借钱也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但是没曾想还钱变得如此困难……”原告黄某某一脸无奈。
原来,原告黄某某与被告黄某、钟某某系多年朋友。2020年6月,被告二人因合伙做生意共同向原告借款120万元。出于多年好友的信任,原告当时未要求出具借条。后被告向原告偿还15万元后,余下105万元迟迟未还。尽管被告事后补写了借条并承诺按期还款,但期限届满,钱依然没有着落。多次催款无果后,原告将二人诉至法院。
桂岭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容槟认真梳理案情,发现双方原本关系不错,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如果能调解,既省时省力,也不伤和气。
容槟法官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先把双方请进“14580”调解室。“背对背”听完各自的想法,又“面对面”坐下来谈。面对原告的焦急和被告的难处,法官也反复释法说理,讲清法律责任与后果的同时,也引导双方顾及多年情谊。
“朋友一场,能走到调解这一步,证明大家都很珍惜这份情谊,希望大家都能理解对方的难处。”容槟法官的一句话,让双方陷入沉思,气氛逐渐缓和。
最终,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没有剑拔弩张,也没有相互拉锯,一起百万借贷纠纷成功实现“软着陆”。
近年来,桂岭法庭立足边界特色,持续推动“边界法庭跨区域协作”,深化“两所一庭”联动机制及“三三三调解”工作法,充分发挥“14580”调解室等三大调解平台作用,积极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有力推动了矛盾纠纷的分类调解和边界的和谐发展。据悉,2026年以来,桂岭法庭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5件,调撤83件,调撤率高达57.24%,居于全市人民法庭前列。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桂岭法庭用一次次这样的调解,让“枫桥经验”在这片边界土地上扎下了根。下一步,桂岭法庭将持续深化边界和谐特色法庭建设,锚定“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目标,推动更多纠纷化解在诉前、消弭在基层。
(赵运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