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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是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司法途径,亦是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核心履职领域。妥善处理此类案件,对实质性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维护司法公正与公信力至关重要。近期,柏乡县人民检察院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就赵某格刑事申诉案进行公开听证。
一、领导包案锚定首责,夯实办理根基
被害人赵某格因不服柏乡县人民法院对冯某盗窃案的判决,以“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起刑事申诉,柏乡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受理后,严格落实“刑事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制”。
将本案纳入首办责任案件管理,明确包案院领导,以“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首次”为原则推进工作开展。
二、调阅卷宗全面审查,详细了解案情
包案领导第一时间调阅原案卷宗,聚焦“盗窃金额认定”核心诉求,核查证据链完整性与关联性,多次与原案承办人对接,厘清证据采信逻辑及争议焦点,确保审查符合“全面、客观、公正”标准。在征求申诉人意见后,决定启动听证程序,邀请3名具备法学背景的听证员参与,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奠定基础。
三、听证审查直击焦点,回应申诉请求
柏乡县人民检察院依据控申听证要求,于2025年10月31日上午召开公开听证,践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助化解”理念。听证会上,原案承办人全面阐述案件基本事实、证据认定及法律依据,逐一回应赵某格的申诉理由。听证员围绕争议焦点提问,从“法、理、情”角度发表意见。
本案是柏乡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控申职能的典型范例,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可借鉴的“控申工作模式”。此次公开听证不仅以透明化流程回应了申诉人诉求,更是柏乡县人民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柏乡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好检察听证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同感。(李冰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