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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壮乡“贝侬”亲 司法为民绘新“枫”
——广西马山县人民法院“三项实践”创建基层治理新样本
在广西南宁市马山县的壮村瑶寨间,马山县人民法院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引领,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将“贝侬”文化的调解智慧融入司法实践,创新打造出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的法治样本。在这里,法官与“贝侬”调解员并肩而行,以生态司法守护绿水青山、解纷赋能助力乡村振兴、普法融情促进民族团结,让新时代“枫桥经验”绽放出司法为民的绚丽光彩。
生态司法筑屏障,守护绿水青山底色
近年来,马山县人民法庭与检察机关建立专业协作机制,选派业务骨干组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团队,对非法占用林地、污染水体等涉生态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专业审理”,通过精准裁判形成有力震慑。
作为马山县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理阵地,古零人民法庭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态司法审判作为重点工作,构建起“审执+预防+宣传”的生态保护司法链条。
2025年7月,马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共同走进古零人民法庭,以“两长同庭”模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被告人黄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猎捕国家保护动物并售卖,法庭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当庭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庭审邀请了周边村民、生态护林员及“贝侬”调解员等50余人旁听,并吸引网络平台二十余万人次在线观看庭审直播普法,庭后通过“以案释法”讲解相关法律后果。
“多亏法庭及时介入,不仅惩治了破坏生态的行为,还让我们知道了保护山林的重要性!”弄拉屯村民蓝大哥感慨道。
2021年以来,古零人民法庭审理涉生态环境案件98件,其中1件非法砍伐林木案的被告人不仅被判处刑罚,还需承担“补植复绿”责任,实现“审理一案、修复一片”的效果。针对案件中发现的生态治理漏洞,法庭向镇政府、林业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建立山林巡查、水体保护等长效机制,从源头预防生态侵害与纠纷。同时通过 “贝侬”调解员在传统民俗节日深入弄拉景区、羊山村等生态重点区域,通过案例讲解、山歌普法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开展生态法治宣传8场次,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让“守护生态就是守护家园”的观念在壮乡落地生根。
解纷赋能促振兴,情系乡村暖民心
“土地能及时续租种上玉米,今年的收成有盼头了!”今年春耕时节,古零镇羊山村村民曾某看着自家流转的土地重新耕种,难掩喜悦之情。这背后,是马山县法院高效化解96户村民与黄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成果。
2023年,因合作社经营不善,黄某拖欠81.69亩土地租金11万余元。古零人民法庭联合镇政府、村委会及“贝侬”调解员组成专班,多次入户勘查,协商调解。经过一个多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并分期支付租金,大棚转租后村民放弃复垦费,让土地及时回归生产。
在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当中,马上县人民法院构建起“法庭+巡回审判点+‘贝侬’调解工作室”的全域解纷网络,不仅聚焦土地等农业生产核心矛盾,更紧盯农村劳动力权益保障,为乡村劳动者筑起“权益防护网”。
作为司法服务的“毛细血管”,古零人民法庭法官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形成独具特色的乡村治理经验。法庭推出“周末法庭”“错时调解”服务,将庭审开到田间地头、村屯院落,2021年以来法庭开展巡回审判6场次,就地化解邻里纠纷、赡养纠纷等乡村常见矛盾85件。同时,法庭优化涉企纠纷审理机制,对辖区建材租赁、生态农业等特色产业纠纷实行“快立快审快调”,邀请行业“贝侬”参与调解,今年已化解涉企纠纷64件,帮助企业挽回损失1544万余元,为乡村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普法融情聚同心,共绘民族团结画卷
“‘贝侬’本是一家人,遇事商量莫相争……”在古零人民法庭“民族团结同心圆”主题园里,壮族调解员用山歌传唱法治知识,吸引了不少村民驻足。
作为多民族聚居地区的法庭,古零人民法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法治宣传与民族文化深度融合,走出了一条“普法促团结、团结助治理”的特色路径。
设立在古零人民法庭内的“马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培训基地(‘贝侬’调解员培训基地)”,是培育民族团结解纷骨干力量的重要平台。基地结合壮瑶民族“重情义、讲和谐”的民俗特点,通过“理论授课+案例研讨+模拟调解”的方式,邀请政法干警、资深“贝侬”调解员、民族文化学者等授课,内容涵盖《民法典》重点条款、双语调解技巧、民族习俗与法律适用的融合方法等。2025年以来,基地已开展2期培训,覆盖各族调解员120余人次,其中80%的学员来自壮、瑶村寨。学员在培训后回到村屯开展“点对点”普法50余场,化解涉民族习俗纠纷18件。
“我知道怎么用‘贝侬’的身份去讲法律、用民族的话化解矛盾,现在村里的纠纷越来越少了!”古零镇乐平村党支部书记卢文伦说。
马山县人民法院着力打造“双语司法服务”品牌,配备精通壮汉双语的法官、书记员,在诉讼服务窗口设立“双语接待岗”,在案件审理中尊重少数民族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诉讼的权利。2021年以来,古零人民法庭用壮语办理案件约800件,让少数民族群众“听得懂法、说得清诉求”。法庭打造的民族文化宣传阵地展示着民族团结故事、双语法律条文,成为辖区各族群众学习法律、交流互动的“连心站”。
同时,古零人民法庭打造“贝侬”说法普法宣传品牌,联合统战、妇联等部门,利用传统节日开展“双语普法进屯”“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
今年“三月三”期间,法庭干警与“贝侬”调解员走进古寨瑶族乡,用瑶语、壮语讲解《民法典》中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内容,发放双语普法手册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余人次,深入学校开展“反校园霸凌”“未成年人保护”等主题宣讲,覆盖学生1200余人次。
“我们将继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把司法服务做得更实、更细、更暖,让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谐扎根在壮乡。”马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铁滔表示,法院将持续深化生态司法、乡村解纷、民族团结三项实践,为马山县基层治理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田野 蓝玉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