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逐“绿”前行 不负青山
广西武鸣法院以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立足辖区生态资源区位优势,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司法、最有力举措,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以司法之力共绘美丽壮乡新画卷。
惩防并举 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哗哗哗!”伴着欢快的水声,一条条活蹦乱跳的鲫鱼、鲤鱼鱼苗分批跃入清澈的西江河中。2025年4月22日,武鸣区人民法院联合武鸣区检察院、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针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成功放流价值1万余元的鱼苗。
2024年5月,磨某某利用船只和电鱼工具到武鸣辖区河域非法电鱼捕鱼共计17.8斤。经评估,渔业资源损失及恢复渔业生态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共计11131元,鉴定评估费3000元。
经审理后,武鸣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磨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赔偿渔业资源损失及修复渔业生态环境所需的费用、评估费用共计14131元。
“处罚只是手段,如何解决‘罪犯服刑,荒山依旧’才是我们更应该关心的问题。”刑事审判庭庭长周鹏介绍,将生态环境修复义务承诺及履行情况纳入量刑情节,对积极主动修复生态环境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逐步引导侵权人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实实在在的‘修复者’。
此外,针对辖区内多个自然保护区周边村屯非法捕猎、买卖野生动物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武鸣区人民法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生态环境保护类司法建议,就加大巡视监管、加强联合执法以及强化法治宣传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建议,积极发挥司法建议堵漏建制、完善管理作用,有效实现“发送一件、治理一片、造福一方”的效果。
专业审判 司法保护环境资源
广西三十六弄-陇均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如画,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保护区内不仅孕育着广西最大规模的砚木区,珍藏着被誉为植物界大熊猫之一和“茶族皇后”的金花茶,更栖息着林麝等多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2025年5月14日上午,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期间,被告人林某某先后到武鸣区锣圩镇玉泉村潘某某(另案处理)家中购买7只蛤蚧和16条眼镜蛇用于食用。此外,2024年4月,他还捕获一条银环蛇。经鉴定,涉案蛤蚧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眼镜蛇、银环蛇均属有重要科学、生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经审理后,武鸣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收购野生动物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会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破坏,我们将庭审现场‘搬’进案发地,就是为了让更多村民深刻认识到什么行为能做、什么行为不能做。”该案审判长王攀说道。
为更好守护辖区生态环境,武鸣区人民法院主动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于2021年9月在国家4A级自然保护区——南宁大明山设立生态环保旅游巡回法庭。法院坚持抓实科学管理,持续加强专业化审判能力建设,引入“生态技术调查员”制度,统一裁判尺度,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常见刑事案件量刑指引》,着力提升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质效。近两年来,该院依法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案件共21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合计判处罚金121.28万元,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28.87万元。
线上线下 环保理念“声”入人心
“四个兄弟排排站,各色衣裳不混乱,打一环保行为”“是垃圾分类!”清脆的童声伴随着欢笑声,在武鸣区人民法院陆斡法庭“法护骆越生态展厅”内回荡。
2025年5月30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护绿水青山·童享生态未来”主题环保法治游园活动在这里举行。参观展厅、法袍体验、法治投壶、法治转盘、猜法治灯谜、跳竹竿……50余名陆斡小学学生沉浸式体验“法治+环保”的双重魅力。
“法护骆越生态展厅”是武鸣区人民法院精心打造的法治文化阵地,承载着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弘扬骆越文化生态理念的重要使命。展厅内,野生动植物标本栩栩如生,盗猎工具实物触目惊心,配合精选的、具有深刻普法教育意义的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例,为每一位走进展厅的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提供了直观、震撼的法治课堂。
武鸣区人民法院以打造生态展厅为契机,擦亮特色普法品牌,结合世界环境日、大明山生态保护宣传月、三月三歌圩日等重要节日节点,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推出“阿锤说法”“法‘绿’同行”等特色普法栏目,通过拓宽普法覆盖,进校园、进村屯,实行重大案件巡回审、线上审,邀请村民、游客、人大代表等旁听,将案件审判打造成全民共享的生态法治教育公开课。
(作者:梁俊星、刘雪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