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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里的司法温度——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用心用情为民化解矛盾纠纷
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连日来,广西河池市南丹县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解,成功调解多起民生案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调化解“讨薪难”
“我们辛苦干了几个月的活,就盼着早早做完工早点领工钱,可老板却一直拖着不给,不知道该怎么办了。”1月23日,在六寨人民法庭,30名农民工心酸无奈地说。
据了解,2024年4至7月间,这群农民工在南丹县龙腊村某林场为罗某某做工,完工后却被拖欠工资,罗某某甚至失联,农民工心急如焚,只好求助法庭。
六寨法庭收到请求后,迅速行动,联系到罗某某,经调查核实,罗某某因资金困难,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9.45万余元。
事出有因,一纸判决难以从根源解决问题,法官决定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灵活运用调解策略,一边与罗某某进行多次交流,耐心倾听其难处,并帮助其分析利弊得失,强调雇佣方应承担的责任。同时,也向农民工详细解释罗某某的实际情况,引导他们理性对待、互谅互让。
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罗某某同意先支付部分工资,剩余部分在3月中旬结清。
“两天就领到工资了,真是‘神速’,感谢法庭的帮助!”1月25日,六寨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30名农民工领到了部分工资,脸上笑开了花。
以和“搭桥”解烦忧
近日,陆某搭乘莫某的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陆某受伤并产生损失费用共计2.75万余元。
虽然莫某已支付部分费用,但剩余2.2万元却迟迟未支付。“我只是搭个顺风车,没想到出了事故,现在治疗费用都没着落,我真的很无助。”陆某说,多次催促也没见莫某支付剩下的损失费用,请你们帮帮我。
法院受理案件后,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工作,通过电话联系到莫某,与其进行了深入沟通。
在沟通过程中,法官及法官助理以法律为准绳,以道德为引领,耐心地向莫某解释了搭乘顺风车造成交通事故应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赔偿责任,同时,也向陆某解释了莫某的实际情况,希望他能理解莫某的难处。
最终,经过法官及法官助理的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莫某于1月26日支付了剩余的2.2万元赔偿款,困扰陆某多时的烦心事终于解决了。
以心化结开“良方”
“我们签了合同,按约定完成了工程,可他们却拖着工程款不给,我们找谁说理?”大杨和小杨在向南丹法院求助时表示。
2022年10月,班某、韦某邀请大杨、小杨进行地质灾害项目的施工。双方签订了合作劳务协议后,大杨、小杨于2022年12月25日进场施工,由韦某与罗某管理现场。
2023年5月完工后,班某等三人却拖欠工程款17万余元。同年12月4日在该项目部的组织协议下,大杨、小杨收到了韦某、罗某支付的10万元工程款,剩余7万余元不见踪影。
经过多次催促无果后,大杨、小杨于2024年12月2日将班某、韦某、罗某、广西某建设工程公司以及自然资源局起诉至南丹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详细了解相关情况,主办法官详细了解双方的合作过程和争议焦点,大杨、小杨因未提供相关票据,才没拿到剩余工程款。提供票据并非难事,于是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大家要互相体谅,不要失了和气……”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释法说理,指出了各方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双方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经过多轮的调解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广西某建设工程公司自愿向原告大杨、小杨支付7万余元工程款;大杨、小杨撤回起诉。签订协议当天,该公司支付了剩余的工程款,这起矛盾纠纷至此画上句号。
案件虽小,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南丹法院始终倾听群众实际的困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用心用情促进纠纷实质化解,以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安定、更美好、更幸福的生活。
(作者:黄丹玲 覃翰波 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