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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张冲 通讯员 曹绍东 近日,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站,一对夫妻明知烟花爆竹属于严禁携带物品,仍试图在火车站栅栏外传递烟花爆竹,逃避安检,最终被铁路警方处罚。
2月4日12时许,旅客王某乘车前,让其丈夫李某在新林站外栅栏处传递烟花爆竹。这一幕恰巧被客运工作人员发现,工作人员立即报警,新林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李某和王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王某想把6枚烟花带到加格达奇给孩子燃放。王某夫妇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对携带烟花进站的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铁路警方依法对二人携带违禁品进站乘车的行为作出每人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