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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强化法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察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法院邀请旗人大代表以及旗检察院对一起民事案件的庭审“零距离”进行了旁听。
本次庭审案件是一起因楼道失火导致单元住户烧伤的民事侵权案件。此次火灾发生后在社会引发的舆论较大,社会各界较为关注,因现有证据无法查清火种遗留人,原告将本单元所有住户全部列为被告。本案起诉后,原、被告对能否适用高空抛物归责原则要求单元内所有住户承担赔偿责任争议较大。庭前,承办法官向人大代表和检察官简单介绍了案件基本信息,便于其厘清人物关系,了解基本案情。庭审中,原、被告在承办法官的引导下,围绕法律关系、各自主张的相关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发表意见,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有序,代表们神情专注,时刻关注庭审的各个环节。庭审后,代表们对于此次庭审过程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该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人大代表法律监督、检察院检察监督是司法公开的具体表现形式,今后,敖汉旗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的沟通联络,常态化开展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让审判权在阳光下更透明的运行,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案例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敖汉旗人民法院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