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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公安局结合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实际,把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创推“四延伸四优化”举措,推进经侦工作向各个领域、环节延伸,强化职能作用,有力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截止9月,共立经济案件19起,破15起,破案率79%,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涉案金额达4600万余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43万元。
延伸情报信息触角,优化情报主导警务侦查模式
宝清县公安局转变传统“由案到人”的侦查模式,树立情报主导警务工作理念。一方面,加强信息采集。截止9月,共采集经侦情报信息16条;积极与县工商、税务、质监、食品药品、烟草专卖等7家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传销人员录入系统管理,录入传销人员685049条,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提供信息支撑。
另一方面,加强分析研判。借助“大情报”系统和县局每周情报会商研判制度,以及经侦联合协作执法制度,畅通信息获取和共享渠道,大力加强情报信息分析研究,使情报信息转化成果最大化。截止9月,与宝清县12个单位、28个行政村建立经侦联络员56人,物建秘密力量 8名,获取相关线索2条,通过情报信息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起,抓获 2人犯罪嫌疑人,换回经济损失 47万元。
延伸宣传防范领域,优化法治环境
宝清县公安局利用“3.15”、“4.26”、“5.15”等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手册、LED视频、宝清公安微警务、微看宝清等媒介开展反假币、非法集资、非法传销、侵权假冒等与群众财产安全、生产生活等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犯罪的预防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此外,宝清县公安局采取为企业上法制课、发放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宣传材料等形式,向企业宣讲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引导企业员工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律素养,增强自觉守法的积极性,提升其法治意识,有效预防经济犯罪。
截止9月,共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主题联合宣传6次、其他宣传2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份、警情通报2条,受教育群众达1万余人。
延伸管理服务平台,优化警企共建
宝清县公安局建立警企联系服务平台,主动联系企业,走进企业,及时了解企业所想所盼所急所需,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倾听企业对公安工作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服务发展。围绕涉企易发、多发的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合同诈骗、商业受贿、泄露商业秘密等涉企犯罪,为企业提供防范犯罪、避免侵害等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投融资、产业发展、重大合同签订等参谋服务让企业在运行中主动防范风险。
截止9月,与3农产品销售公司、6家物流公司建立警企共建机制, 深入龙江银行、英达木业、百盟城市广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工作19次,提供合同诈骗、经济纠纷、电信诈骗等法律服务5次,对企业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建议4条,听取工作意见建议3条。
延伸打防关口,优化发展环境
宝清县公安局向派出所延伸,做实经侦基础工作。经侦部门随时将侦办案件中掌握的经济犯罪动态、经嫌对象、预警防范等信息通报给基层派出所掌控,使之融入到派出打防管控中。同时,充分发挥派出所触角广、信息灵的优势,通过派出所群众工作、秘密力量工作、治安管理工作以及阵地控制,注意搜集和发现经济犯罪线索和动向,及时反馈给经侦部门,做到打防互动,最大限度地形成合力。
截止9月,与全县9个派出所建立联络员9人,通过派出所落实阵地控制6个,有效掌控经侦重点人员11名。
同时,向行政执法部门延伸,加强协同作战。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相关信息线索是经济犯罪侦查中最直接、最可靠的信息来源。宝清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经济犯罪打防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及经济管理等部门的执法衔接和合作,建立信息互通、案件互移和业务互帮、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壁垒,上下联动,左右互通,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截止9月,与工商、税务、食品药品、烟草专卖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4次、案件研讨会2次、开展联合检查14次,其他协作5次。9月26日,联合烟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出动警力6人次、车辆2台,检查各类卷烟销售点15处。
此外,向刑事司法部门延伸,推进快侦快办。加强同刑事司法部门密切联系,对新型经济犯罪法律解释及经济犯罪证据固定、案件移送等案件办理进行沟通交流,对执法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探讨,提高法律素养,确保办案质量。在遇到重大、疑难经济案件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取证,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发展的职能作用。(陈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