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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威胁着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如何守护?近年来,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高度关注高空安全,通过履行诉前检察建议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有效消除辖区内高空坠物安全隐患。
在2024年2月的一天,织金县检察院接获群众举报:位于织金县辖区内的某医院楼顶活动板房的建筑构件被风吹落,危害公共安全。织金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经过多方走访和调查,发现近数月来,该辖区内发生多起因楼房窗户、楼顶瓦片、外墙水泥等脱落导致群众人身和财产受损的事件。
检察官查看高空坠物现场
高空坠物事件的频繁发生,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2024年2月27日织金县检察院对上述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织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辖内的房屋建筑质量和安全负着法定监管职责。
2024年3月,织金县检察院依法向县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域内房屋建筑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高空坠物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对涉事楼房进行了严格的执法检查并督促整改。
同时,为预防潜在风险,自2024年3月,贵州省织金县就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空坠物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展开针对性的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县城内物业小区38个,督促整改隐患2处,根据织金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全县陆续完成489栋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改工作,切实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切实有效地消除了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汪杰 张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