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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前有威力 “真金白银”能落地
——广西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法院发力激活执行新动能
执行有力,可暖民心。2024年以来,广西贺州市钟山人民县法院以健全完善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立审执协作,全链条发力保障胜诉权益,兑现“真金白银”。
2024年1-8月,钟山县法院执行保全案件805件,同比上升131.99%,新收首次执行案件828件,同比下降40.7%,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44.28%,同比下降30.67%,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3.6%,同比下降5.6%,呈现“一升三降”趋势。
执前化解有和谐
骄阳似火日如燃,与法院干警“猛烈攻势”一般。
2024年6月12日,在成功调解一起涉案标的23万多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后,钟山县法院民庭、执行局干警陪同双方当事人赶往附近的银行取款。
在法院干警的见证下,被告当日向原告支付了16万元货款,剩余7万多元也在第二天完成支付。
调解、执行一气呵成,得益于钟山县法院“立审执”一体化推进工作机制。该院通过立审执部门通力协作,有效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达到了抓前端、治未病的良好效果。
2024年,钟山县法院以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纠纷、金融合同纠纷等类型化纠纷为重点,加大诉前调解力度,避免双方当事人因矛盾激化引发抵触主动履行义务的情绪;同时抓实诉前调解自动履行,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尽力将问题解决在“执行前”。
1-8月,该院诉前调解成功1028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为35.01%,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37件,申请执行率为3.6%,为当事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92份。
执前约束促履行
“感谢法官多次做调解工作,帮我们解开了困扰多年的心结,我们会按照调解协议如约还钱的!”6月14日,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两名被告主动对法官表明态度。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后,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在法官多层面、多方位的释法析理、耐心劝导下,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为更好地维护原告的正当权益,惩戒不诚信行为,承办法官还向当事人普及调解书违约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6月21日,两名被告将借款及利息等共计31万余元全部履行完毕。
执前约束,终局止争。如何让当事人更加主动履行,钟山县法院花了心思。
加大涉民生、小标的和事实清楚的民间借贷等案件保全力度,为后续案件调解和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创造有利条件。
该院执行局与城厢法庭持续推行执行前置机制,执行法官参与诉讼阶段案件调解,向当事人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从源头上减少家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今年执行前置综合化解率达81.53%。
依托公安法庭“党建引领 聚力护薪”党建联盟,钟山县法院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住建等联盟单位的执行联动,通过执前联合督促实现劳动争议案件自动履行。
用心思,见成效。1-8月,钟山县法院经采取保全措施后自动履行152件,实际到位金额1547万元;执行前调解成功124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74万余元。
执前警示转观念
如何保障胜诉权益及时兑现?给予被执行人合理的“重生”机会?这是需要司法实践不断探索的重要课题。
钟山县法院以预执行工作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大宣传力度等刚柔并济的执前警示举措探寻执行“最优解”。
“法官,我现在给钱的话,算失信人员吗?”7月8日,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黎某拿着法院的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焦急询问。经法官进行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当事人向原告自动履行了全部赔偿款,实现案结事了。
“书”到人“解惑”,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既减少强制执行立案“进口”,又增加解决纠纷源头化解“出口”。
“今年来,钟山县法院严格落实自动履行催告制度,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向义务人发送预执行通知书,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提醒、督促其自动履行。”钟山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冯邕表示,截至今年8月,共发放预执行通知书287份,促成执行和解97件。
步履不停,执为民生。钟山县法院还用活用优交叉执行制度,确保执行工作降本增效;突出对心存侥幸被执行人的惩戒;利用“微信+抖音”平台,发布执行悬赏35期,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执行成效,对被执行人进行有力震慑,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的同时,引导尚未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转变观念,实现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我们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之心,压实‘如我在执’之责,深入探索执行新举措,让为人民司法成色更足底色更暖。”钟山县法院院长赖雳峰说。
(作者:韦秀萍 彭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