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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治未病” 末端“防再病”
——柳城县法院做实“源头预防”推动“双减”目标见效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诉前减讼、诉中化讼、诉后息讼”的办案思路,在“快治已病、早治小病、防于未病”下足功夫,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延伸司法触角,纠纷就地化解
人往一线走,事在一线办。柳城县人民法院纵深推进分流、调解、立案、速裁、快审等不同环节的有机衔接,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最末端,减少群众跑腿,不让矛盾升级,打通纠纷症结,解开群众心结。
“你在屋里养牛养羊,到处都是臭味,我们一家人怎么生活?”“家里的条件就是这样,你嫌弃就不要住!”2024年3月5日,柳城法院太平人民法庭对一起兄弟之间因牲畜饲养闹矛盾的案件进行调解。
原告龙某的丈夫与被告覃某是两兄弟,其父母去世后留下一栋老屋,上层住人,下层养牛。龙某一家居住其中,覃某则在楼下养了6头牛,并在不远处的泥瓦房里养了38只羊。龙某多次与覃某沟通,认为牛圈、羊圈臭味过重严重影响其生活,希望他将牛羊移到别处饲养,但均遭到拒绝,一家人就此有了嫌隙。
为妥善化解矛盾,主办法官谢淇丞进行实地走访,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调解。通过向当事人释明法律法规,并巧用村规民约,引导双方从维护家庭和谐、保持环境卫生等方面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包容。
最终,覃某同意将羊迁移到别处饲养,并承诺定期清理牛圈,尽量减少臭味,龙某表示接受。原本紧张的家庭关系得到缓和,农家小院恢复了往日的安宁。
图为柳城法院古砦人民法庭在古砦仫佬族乡民族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为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柳城法院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主动对接基层各单位组织,开展矛盾联合排查、纠纷联动化解、法治联手宣传等,构建群众“家门口”的解纷服务网络。
“矛盾纠纷越早发现早处理,治理成本越低。这要求我们必须把解决问题的关口前移,尽早化解纠纷、防范风险,切实推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向前延伸落地。”柳城法院院长李国龙表示。
调解先行一步,纠纷止于诉前
调解是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柳城法院注重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共同研判形势,研究治理对策,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解开矛盾症结,需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厘清争议焦点,在尊重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2024年1月25日,柳城法院凤山人民法庭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从调解原则、法律法规、案例评析等方面,指导人民调解员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解纷能力,推动基层治理更加依法更加规范。
图为柳城法院凤山人民法庭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
为了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柳城法院精准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多元解纷力量,推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之前被拖欠的工钱拿回来了吧?外出务工时一定记得和用工者约定好工作时间、工资发放等事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黄法官,工钱都顺利拿回来了,我们也学到不少法律知识,知道了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
2024年7月1日,柳城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黄茜对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进行回访,得知韦某等57名工人被拖欠的17万元劳务费已全部履行到位,心底的担忧终于一扫而光。
此前,韦某等人神情焦灼地到柳城法院寻求帮助,咨询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拿回被某服装厂拖欠的工资。黄茜向工人详细了解情况后,对某服装厂进行审查,发现该厂因经营困难,存在涉及租赁、买卖等方面的多起诉讼纠纷。
服装厂有没有履行能力,诉讼是否会加剧服装厂经济负担,工人们被拖欠的劳务费如何快速追回……面对一系列问题,怎样才能既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又减轻某服装厂诉累?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柳城法院主动联合当地政府、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经法官和调解员耐心释法说理,悉心分析利害关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作出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源头综合治理,纠纷化于未发
诉前调解了结,可以让当事人省钱又省时间。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减少和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从源头“治未病”到末端“防再病”,理念一新天地宽。柳城法院通过办案关注、思考纠纷成因,坚持将司法建议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的重要抓手,将司法“金点子”转化为社会治理“金钥匙”。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矛盾频发,物业纠纷数量居高不下,主要原因有物业服务企业收支不透明、服务态度差、安全卫生不保障等。”2023年12月19日,柳城法院针对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从加强监管、强化考核、构建联动机制等方面,向当地住建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
“司法建议变化解矛盾为提前预防,有助于从源头减少相关涉诉案件的发生,是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这份司法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积极回应。
一案结,百案解。柳城法院积极援引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指引和价值导向作用,引领社会风气,维护社会和谐。
图为柳城法院东泉人民法庭对一起离婚纠纷案进行调解。
2024年3月,柳城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中心工作人员抱着一摞材料,到柳城法院咨询解纷之策。
原来,柳城征补中心在开展高速公路土地征收工作过程中,已参照相关条例向群众发放征地款,但部分群众以无证的开荒土地补偿款应由开荒者独有而非村集体协商分配为由不愿配合。
“做通老百姓的思想工作不易,防止矛盾激化,必须把道理说明白、把政策讲透彻,眼前的难题才能迎刃而解。”柳城法院副院长侯建宁说。
在法院指导下,柳城征补中心工作人员组织群众集中学习相关政策规定,法院干警通过援引指导性案例以案释法,释明法律依据,分析法律后果,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最终,群众认识到对政策缺乏全面了解,心服口服地接受了补偿方案。
“通过调解及时避免了一系列诉讼纠纷,更重要的是,在法官释法说理下,群众态度发生积极转变,主动配合我们的工作,消除了影响高速公路建设的隐患。”至此,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柳城征补中心副主任韦菊荣如释重负。
固本木必长,浚源流必远。柳城法院坚持在法治轨道上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推动矛盾纠纷由“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延伸,推动矛盾减少、诉讼减量的“双减”目标落地见效。
(作者:吴琪 黄汉柳)
来源:柳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