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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底,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某银行大堂经理徐某梳理账目时发现异常:10天前,一名叫陈亮的男子接连办理了3张储蓄卡,此后10日内,这3张储蓄卡每日都有1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大额资金往来。这是涉嫌洗钱犯罪的明显特征。
疑点迅速上报警方。警方经多方调查,犯罪嫌疑人窝点位置逐渐明晰,按照区域划分,此违法线索交由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负责侦办。
8月6日,该局刑事侦查大队一举捣毁这个不法窝点,抓获13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
这些人平均年龄25岁,其中,25岁的许诺是头目,短短两个月,他带领“小弟”疯狂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洗钱6000万元。
近日,面对《法治日报》记者的采访,许诺回忆起那段虚幻、放肆的时光。以下是他的自述:
因为要当“大哥”,我接触了洗钱。
中学辍学后,我连续5年四处打零工,这种不稳定且辛苦的工作令我厌倦,最重要的是,工资难以满足我的日常所需。
2022年6月,经朋友介绍,我在家乡××省认识了陈可。
见面时,穿金戴银的陈可躺在豪华沙发上,他家中的装饰尽显奢华,这让我十分兴奋。“找到大老板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为表达诚意,我跪地为陈可点燃香烟,低声下气求他收我做“小弟”,只为能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
陈可爽快答应了。他直言,其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合作,主要依靠银行卡从事洗钱的行当,“骗来的、赌来的、勒索来的,这些团伙的钱都不干净。所以我们要把钱‘洗白’,让他们能合法地花出去。”陈可说,他从中抽取高昂的手续费。
我心动了,第一时间上交自己的4张银行卡,得到8000元报酬。
见如此容易赚钱,我立刻要求手下的“小弟”办理银行卡,以期售卖换钱。但办卡过程中,我发现当地对“两卡”犯罪保持严打态势,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被警方察觉。
赚钱重要,自保更重要。
思虑良久,我决定前往外省碰碰运气。第一站,我将目光放到了新疆。
今年7月初,我带着7个“小弟”乘坐火车赶赴新疆。
我记得很清楚,到达乌鲁木齐的当晚,我们并未停留,此后3日,我们前往博乐、乌苏等地的各类小众银行,开办了多张银行卡。
返回乌鲁木齐后,为掩人耳目,我与“小弟”租住了不同的酒店。同时,我开始联系陈可,使用银行卡远程助其洗钱。
第一次操作时,我在酒店房间内,拉好窗帘,确认房门上锁,然后打开电脑,拿出银行卡和网银设备,按照电话中陈可的要求收钱转账。输入支付密码只需要3秒钟,但随之支付的钱款却动辄数十万元!
至次日早上,我已操作转账数百万元。这真是疯狂!带着兴奋和赚大钱的期待,我沉沉睡去。
仅一天,我便得到了4000元报酬。我赶忙招呼“小弟”外出饮酒、聚餐、洗澡、唱歌,一夜之间,4000元就挥霍一空。
体验过挥霍的“快乐”,便不甘过“平凡”的生活。此后,我频繁向家乡的“小弟”、朋友甚至打游戏认识的网友推介此行当。
“洗钱做不做?每天1000元!”这句话成了我的口头禅。此前,陈可向我承诺,我提供一张银行卡的佣金是2000元,为此,我分出一半精力拉拢“人气”,只为组建团队,细水长流,钱多,诱惑才大。
很快,我们的小团队增加到了13人。
其中,“小弟”陈亮最善于察言观色,自行总结了一套“办卡秘诀”,因此,我让他负责整个团队的培训工作。
同时,我坚持“涉及身份信息的事不出面”的原则,将团队划分为“卡农”“小弟”等层级,由“小弟”出面培训、看管“卡农”、布置任务;由“卡农”出面办卡。如此一来,我便能消除自己参与其中的痕迹,以便逃避打击。
进入8月,一切都按我的预想进行着。在这期间,我们通过网络拉拢了近百人开设银行账户为洗钱提供便利。
钱越赚越多,我的心也越来越慌,就在我打算收手时,覆灭之路开启了。8月6日凌晨,我正在操作洗钱时,房门突然被打开,冲进来一队民警,我赶忙合上电脑,正想狡辩。
“‘洗’了多少?”民警问。
我一惊,这才明白,原来警方早已知道我们的勾当。
“6000万元。”我说。
“我们现场扣押手机18部,收缴银行卡15张。”负责此案的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殷海旭对记者说,此前,接到异常情况反映后,民警及时布控,细致摸排,待条件成熟后将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许诺想不到的是,新疆警方对“两卡”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样十分强大。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办案民警提示:广大群众尤其是年轻人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注意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及银行账户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盗用;切勿出租、出借收款二维码和账号等个人支付信息,避免成为洗钱工具。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赵书城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