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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里!碧水蓝天,空气清新,鱼跃鹤鸣,多美啊!”随着相机快门的按动,在摄影爱好者的镜头中,落日余晖照射在波光粼粼的湖面,成群的丹顶鹤或在湖面驻足戏水,或在天空中展翅翱翔。呈现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画卷。几十位来自外省摄影爱好者看到眼前的美景赞叹不已。
嫩江左岸,扎龙湿地湖泊星罗棋布,绿苇连地接天,丹顶鹤飞翔鸣唱。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世界最大的淡水芦苇沼泽湿地,也是我国最大的野生丹顶鹤繁殖栖息地,在湿地保护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近年来,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检察院联合昂昂溪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创新建立“恢复性+预防性”湿地生态立体保护模式,先后与扎龙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行政部门协同配合,打造生态检察品牌,助力提升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做大美湿地生态的坚定守护者,让网红旅游打卡地“长红”。
凝聚合力,形成生态检察保护格局
2022年3月,两院成立生态检察工作室,形成生态检察工作室为主的网格化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共聘请35名网格员为“生态观察员”,实现“一镇一长、一区一员”,生态观察员收集上报辖区内破坏环境线索的同时,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实现辖区内乡镇、社区全域覆盖,汇集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力量。
两个院还联合成立保护生态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更新理念、强化措施,形成“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推动生态检察工作的良好态势。9月1日,铁锋区检察院、昂昂溪区检察院召开扎龙湿地保护跨区域协作联席会议。会上,两院检察官分别介绍了服务扎龙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做法,就下一步区域协作进行会商,共同发出“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守生态红线”的动员令和进军令。
多措并举,提升生态检察监督质效
2022年5月,铁锋区检察院与林草局建立人才交流机制,聘请专业人才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尤其是湿地保护案件进行专业指导,提升质效。
开发生态检察微信小程序,通过“线索举报”专栏及时受理、处置破坏生态环境线索。共同组建“巡回宣讲团”,向居民发放宣传手册、检民联系卡,定期开展送法进乡镇、进集市、进企业、进村屯“四进”活动,利用互联网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形成共同保护好环境资源的浓厚氛围。以主题为“探访中国最北地区的检察院--齐齐哈尔铁锋:野生丹顶鹤家园的守望者”的宣传报道及宣传片,被中宣部办公厅评为2023年“新春走基层”活动中央新闻单位优秀作品,同时被检察日报、正义网、最高检官网采用报道,并荣登黑龙江省创先争优工作月榜和省院评争先创优两个榜单。
惩防并重,一体化办案彰显履职担当
今年4月,黑龙江省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向昂昂溪区检察院通报扎龙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筑坝及违规开垦湿地破坏扎龙保护区生态环境线索2件。齐齐哈尔市两级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采用“一体化”办案模式,分别向昂昂溪区生态环境局、昂昂溪区林业和草原局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整治,违法开垦行为人已对涉案湿地进行修复,并邀请检察机关派员进行现场监督。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铁锋区检察院办理周某某污染环境案中,聚焦“犯罪行为打击+公益损害修复”模式,衔接办案,第一检察部将公益损害线索移交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共办理涉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2件,共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
完善机制,让生态保护形成常态
充分调动内外部力量,强化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内设部门的联动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移送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线索,形成打击合力。
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与地方公安、环保、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每季度通报工作情况。2023年3月,铁锋区检察院会同辖区内行政执法部门会签《关于联合保护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推动构建线索发现、案件办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四位一体”的生态保护立体联动格局。
今年5月,昂昂溪区检察院会同辖区内司法行政机关会签《关于办理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暂行办法》,形成以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共同绘就扎龙湿地生态环境新画卷。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两院党组表示,要持续依法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交流,汇聚湿地保护合力,持续加强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教育,构建全民保护湿地共识,共同书写湿地保护答卷,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中共享美好生活,书写合力守护大美鹤城新篇章。(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办 何其伟 张琳琳 山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