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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立潮头 勇毅前行
奋力打造厦门涉台司法新高地
东海风来,潮涌鹭岛
党的十八大以来,厦门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先行先试推行涉台案件“三合一”集中管辖,扎实推动涉台案件审判机制、司法服务、司法交流等方面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取得积极成效,获得两岸民众充分认同。
01
融入对台工作大局
探索创新涉台司法机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身处经济特区,厦门法院充分利用对台工作天然的地缘人缘区位优势、独特的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和深厚的司法实践基础与发展条件,着力创新涉台案件审判工作机制。
2013年1月,厦门法院正式启动全市涉台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管辖,有效提升涉台案件审判质效。十年来,厦门法院全力以赴抓实公正与效率,共审结各类涉台案件1.3万余件,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涉台法庭”在广大台胞台商中形成良好口碑,被形象地比喻为解决台胞法律纠纷的“专科医院”。
2013年1月,厦门中院举行涉台案件审判庭授牌暨涉台案件集中管辖启动仪式
台胞陪审员参与厦门中院涉台庭案件审理
2017年10月,中华司法研究会涉台司法研究基地落户厦门
2017年12月,厦门中院与市委台港澳办等部门召开涉台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座谈会
2021年5月,福建法院涉台司法交流研究(厦门)中心揭牌,厦门中院与厦大台研院签订关于深化涉台司法交流研究合作的协议
02
聚焦“通、惠、情”
为台胞提供同等司法待遇
“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是新时代党做好对台工作的重大政策主张。
厦门法院积极发挥在服务、保障、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与融合发展方面的职能作用,落实落细上级法院涉台政策措施,先行先试推出便民利民举措,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依法保障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
2013年9月,厦门中院在市台商协会挂牌设立“涉台司法服务站”
2015年7月,厦门中院发布首份台资企业劳动争议审理白皮书
2021年1月,厦门中院召开“厦门法院司法惠台座谈会”,宣导涉台政策法规
2021年3月,厦门中院召开台商代表座谈会
2021年7月,厦门中院在线审理一涉台民事案件,顺利实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通过线上方式远程参加案件庭审
03
落实“两岸一家亲”
扎实推进两岸司法互助交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管遭遇多少干扰阻碍,两岸同胞交流合作不能停、不能断、不能少。”
厦门法院始终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坚持以法为媒、立足实务、厚植共识,积极推动两岸基层司法交流交往,建立台湾法学青年到人民法院交流实习工作机制,促进两岸司法领域的融合和互通。
2016年2月,第三届厦金法院司法实务交流研讨会在厦门举行
2020年8月,厦门中院召开“台青创新创业法律讲堂”
2022年12月,“厦门涉台司法展示基地”在海沧法院揭牌
“海峡难隔鸿雁,岁月不改人心。”
新征程上,厦门法院将始终牢记使命担当,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勇立潮头、勇毅前行,多谋增进同胞福祉之策,多做加强交流融合之事,多创促进心灵契合之举,努力为加快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打造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供稿:涉台庭
编辑:张芯雅
责编:王惠传
校对:张水波、许荣锟
审核:安海涛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