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同学们知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吗?”9月7日下午,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云旭带领法官团队走进漯河高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漯河高中党委书记、校长王海东出席,并为主讲法官、刑三庭副庭长苏建刚颁发聘书,聘任其为漯河高中法治副校长。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仼。”“不要以为拿了东西,才是偷,只要你参与了商量,去了现场,哪怕没有动手,也是共同犯罪。因此,当朋友邀请你一起去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你要立即坚决反对并劝阻,劝阻不成马上离开!倘若你碍于面子留下来,也终将被搅进浑水,追悔莫及!”……当天,苏建刚以《远离违法犯罪 珍惜美好生活》为题,以文、图、视频,打油诗等形式,生动讲解身边发生的几起抢劫案、盗窃案、故意伤害案等,每个案例都辅以案例启示,深入浅出地普及《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劝诫同学们远离违法犯罪,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师生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享受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大餐。
而就在9月5日,漯河中院督察室副主任孟哲昱刚刚走进漯河实验高级中学,为开启新学期的高二同学送上秋季开学第一堂法治课。
此次法治课以《“宪”在守护,法在身边》为主题,采取点餐式授课,在充分了解学校、师生法治需求的基础上,以宪法守护成长为主线,在《宪法》讲述中融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并结合网游充值引发的退款纠纷、网络欺凌等典型案例,着重讲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校保护”和“网络保护”的内容,引导同学们学法用法、知法守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法治课之后,漯河中院少年法庭庭长王建和督察室副主任孟哲昱与漯河实验高中法学社的师生们进行了座谈,针对同学们提出的未来职业选择等问题,给出中肯意见建议,鼓励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成为一名光荣的“法律卫士”。
据悉,近年来,漯河两级人民法院连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共计近30余名法官受聘全市多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通过拍摄法治微电影、微视频普及法律知识,使受教育学生达万余人次,硬核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宋庆党 魏鸿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