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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刘才星):“张律师,你说我家这个土地纠纷咋解决啊?”“去年我在城里打工受伤了,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啊?”……在丰收的龙江大地上,一次次面对面、点对点的普法宣传活动,让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氛围逐渐形成。
自今年8月,黑龙江省司法厅制定印发《黑龙江省“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起,这样的普法宣传在黑龙江各地屡见不鲜。从专业律师团队到乡村“法律明白人”,从线下服务到线上咨询,乡村群众获得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精准高效,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也有了法治的“基石”。
回眸“十三五”,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依法治省走在了全国前列,人民调解“大庆模式”在全国推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以人大决定的方式加以推动,打造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得到司法部认可。展望“十四五”,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如何护航自贸区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如何担当乡村振兴“法治护航员”的使命?如何聚焦人民期待,解决龙江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金成接受了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的专访。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专访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金成 摄影吕岩
创新举措 为自贸区建设护航
跨境纠纷问题找谁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有什么渠道?……过去,这些问题让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企业相当困扰。
“我们黑龙江的自贸区就要有黑龙江的特色。司法行政系统起到的作用就是‘保驾护航’。”赵金成说,如何紧密结合黑龙江实际,谋划好、推进好、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是黑龙江省谋划和推进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精准对接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需求,黑龙江省司法厅携手省商务厅,签署《关于加强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工作的合作备忘录》,并成立了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揭授牌仪式 供图黑龙江省司法厅
同时,从法律保障层面,黑龙江省司法厅将《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列入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作为重点项目予以推进;从人才保障层面,与黑龙江大学合作共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为仲裁法律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实践需求有机融合共享提供全新平台;从政策保障层面,与哈尔滨新区管委会研究,制定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提出6个方面33项具体措施……随着一项项行之有效的举措“落地生根”,黑龙江省自贸试验区正在向着营商环境优良、贸易投资便利的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不断迈进。
随着对外贸易往来的日益增加,不同商事主体间的贸易纠纷难以避免。推出商事调解与仲裁、公证紧密结合的争议解决新机制,是有效规避贸易风险、妥善化解贸易纠纷、提高贸易往来效率、实现贸易互惠双赢的重要保障。目前,哈尔滨的仲裁委员会实力较强,位于全国前列,影响力和标的额都在东三省排名第一。
围绕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依托哈尔滨仲裁委员会,黑龙江省司法厅正在向周边国家释放信号: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具备调节、调处国际商事贸易摩擦和纠纷的能力。
“我们要主动作为、发挥作用,利用好我们学院资源、人力资源、智力资源的阵地优势,从实际出发,面向俄罗斯,辐射东北亚,打造一个具有黑龙江特色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赵金成说。
法治体检 为营商环境开良方
“一把手带队,来我们公司现场开展‘法治体检’,帮我们免费清除法律风险点,这样的服务,必须点赞!”“现场,不少专家给我们开出了发展‘良方’,希望今后这样的活动多多开展。”……几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对黑龙江省司法厅到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赞不绝口。
黑龙江省司法厅及省直律师协会走进企业 供图黑龙江省司法厅
“市场主体满意了,我们黑龙江的发展就快了,就有希望了!”在赵金成看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的关键之举。
为此,黑龙江省司法厅强化精准服务,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践行“亲”“清”原则,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发展,深入企业开展“把脉问诊式”走访,设身处地为企业纾困解难,当好服务企业“店小二”,提升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质效。自2018年5月,龙江振兴发展律师服务团正式组建,3年间,全省已有4852个行政机关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152个行政机关设立了公职律师。黑龙江省已成为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动最迅速的省份之一。
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黑龙江省司法厅“法治之手”为各类市场主体架起了一张“防护网”,让营商环境更温暖,企业经营更有安全感。如何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诚信体制建设尤为重要。
鹤岗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团为个体工商户普法 供图黑龙江省司法厅
赵金成表示,只有通过普法,让市场主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加强法治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才能打造出“最好的营商环境”,才能为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厚植土壤,为黑龙江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同频共振 为龙江百姓办实事
2021年6月1日,《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规定,为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高效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也成为了摆在黑龙江省司法厅全体干部员工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黑龙江省司法厅聚焦新时代农村群众的法治需求,围绕他们‘急难愁盼’问题,量身为他们打造了‘乡村振兴法治同行’18项措施,通过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赵金成说。
一方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优势,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全面覆盖乡村,推动智能法律服务快速发展,打造多元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另一方面,通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精准高效,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地区的满意率。
宁安市司法局开展“深入基层办实事 化解纠纷促稳定”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供图 黑龙江省司法厅
与此同时,年初以来,黑龙江省司法厅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结合群众法治需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零接触、不见面的“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成为了其中重要一环。
据了解,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案件受理平台集实体、热线、网络‘三位一体’,通过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律师调解,以及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等资源,支持各类调解组织入驻,发挥规模和集约优势,帮助群众以非诉讼方式解决问题。群众可以通过也可以通过拨打电话12348,或通过互联网,或者直接前往中心寻求帮助,足不出户即可满足司法需求,且调处结果可直接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截至目前,现在全省9个市(地)和32个县(区)完成了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建设工作。从运行情况看,调解、定纷、止争的优势作用已经显现。全省各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已调处涉及债务、证券、劳动、继承等非诉纠纷465件,标的额近4516.8万元,成功率达95.3%。,呈现出“调解成功率高、协议履行率高”的良好态势。
学习贯彻新思想,贯彻落实新理念,服务构建新格局,创造时代新业绩,如今,黑龙江省司法厅正盯紧盯牢“三年优”,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
“‘十四五’时期,我们要持续以重点工作的创先争优带动全局工作发展,以改革发展的实际战果检验工作成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龙江、法治龙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作出更大贡献。”赵金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