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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对外发布第三批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本批案例涵盖居民安宁权益、群体性涉农纠纷、未成年人校园安全等与民生保障息息相关的领域,充分彰显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源于人民、服务人民的重要价值。
如案例一“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低频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中,人民陪审员从普通群众对居住安宁权益的朴素认知和真实感受出发,明确提出噪声排放达标并不意味着无需承担对居民的侵权责任。案例七“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未成年人校园安全纠纷案”中,人民陪审员深度参审履职,促进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相统一。
最高法表示,这些都体现了人民法院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根本立场。
本批案例围绕稀土资源、生态环境、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全面展示了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作用以及促进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
比如案例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中,人民陪审员在精准认定生态环境破坏事实和程度、推动形成公正裁判的同时,积极宣讲“惩治非法穿越、保护大美秦岭”的理念,促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本批案例还选取了“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牟某虐待案”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耳熟能详的社会热点案件,充分体现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社会影响重大、关注度高的特点,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价值导向、行为规范、文明引领作用。
比如,在案例四“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未成年人向火锅内小便侵权案”中,人民陪审员协助查清侵权行为背后家庭教育缺位等深层次问题,引导未成年人弘扬社会公德、树立规则意识,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推动在全社会形成文明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