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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记者 刁慈)一桩拖欠近十年的货款纠纷,本金仅140余万元,逾期违约金却滚至360余万元,形成典型的“息超本”僵局;被执行人多数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执行,仅有一名身患重病股东名下有一套价值较低的房产,刚性处置不仅难解债务,更易引发更大矛盾。
面对这起陈年旧案,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是如何打破案件死结,实现十年旧案实质化解的?
案情显示,厦门某置业公司因经营需要长期从厦门某科技公司购入材料,截至2017年,拖欠货款140余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2017年为1013977元,按月利率2%标准计至实际还款日止)。2018年首次进入执行程序时,依法拍卖置业公司名下车辆执行到40余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2025年,科技公司以置业公司3名股东陈某、朱某、翁某抽逃出资为由,起诉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获生效判决支持。科技公司于2025年11月申请恢复执行,此时逾期付款违约金已达360余万元。恢复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翁某名下仅有一套位于外地的房产(网络询价价值约40万元),且翁某罹患重病,置业公司、陈某、朱某名下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院介绍,案件难点第一是债务结构失衡。本案货款本金仅140余万元,但多年累积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已高达360余万元,违约金数额是本金两倍以上,整体执行标的增至500余万元,畸高的衍生债务大幅加重被执行人履约负担。
第二,有效财产不足。被执行人置业公司和股东陈某、朱某名下未发现财产可供执行,全案仅翁某名下有一套估值约40万元的房产,房产价值与500余万执行标的差距悬殊。
第三,对立矛盾突出。申请执行人主张兑现债权,但违约金数额远超本金,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强烈。虽然翁某名下有房产一套,但翁某身患重病,强制拍卖将加重其生活困境,极易进一步引发对立情绪。
执行法官摒弃粗放办案模式,通过标准化笔录询问、线上线下多轮沟通,完成当事人“人物画像”,全面掌握各被执行人债务状况、身体条件、真实诉求以及亲属关联关系;依托办案系统检索关联案件,完成全方位“案件画像”。充分捕捉本案关键有利条件: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存在长期合作基础,股东陈某有主动清偿、了结债务的意愿,翁某、朱某仅负有本案债务,具备协商和解现实基础。
同时,平衡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与被执行人现实困境,引导双方重构履行方案。经多轮协商,促成申请执行人作出让步,全额减免360余万元违约金,将500余万元债务调整为100万元。同时达成分期履行方案,设置两个月履行期限及违约兜底条款,若被执行人按期足额付清,则全案执行完毕;若未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仍可依据原生效判决,申请执行全部本金及违约金。
此外,正向引导被执行人珍惜和解分期履行机会,定期跟踪、督促被执行人积极筹措资金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以自动履约替代司法强制拍卖,既节约司法资源、避免程序空转,又最大程度保障重病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益,推动陈年旧案一次性化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法官认为,执行工作不能局限于“结案了事”,更要追求“案结事了人和”。面对本金和违约金失衡、履行困难的多年旧案,机械执行只会固化矛盾、陷入程序循环。要跳出传统办案思维,依托大数据做好案件、当事人双画像,善用执行和解、债务优化、激励履行等方式,在法理、情理之间寻找最优平衡点,让执行不止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