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30多年了,我们心里这块石头终于落地了,感谢法院始终没有放弃。”申请执行人拿到赔偿款后,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连道谢。近日,古田法院执结一起尘封30余年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
1991年,被告人李某甲因琐事纠纷,持刀捅刺被害人李某乙致死,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赔偿款始终未兑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查控,发现李某甲无经济来源、无履行能力,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该案以终本方式暂时结案。

终本不终责。古田法院建立终本案件动态管控机制,将该案纳入重点管控台账,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持续追踪被执行人财产变动。同时,执行法官主动对接服刑监狱,重点关注被执行人劳动改造收入情况,最终锁定其狱内劳动报酬作为执行突破口,为停滞多年的案件打开了缺口。
因李某甲在异地服刑,财产查扣涉及跨区域协作,古田法院向服刑地法院发出协作请求,畅通涉服刑人员财产查扣联动渠道,依法扣划其狱内劳动改造所得2万余元,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兑现部分赔偿款。

同时,法官向申请执行人反馈执行进展,联合监狱干警向李某甲释法明理,讲清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对服刑改造、减刑假释的积极意义,并引导亲属代为履行。经多轮调解,李某甲弟弟主动代付赔偿款12万余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余款并出具谅解书,案件至此圆满执结。

在涉服刑人员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失去人身自由、财产线索隐蔽、跨区域协调难度大,一直是执行工作的"硬骨头"。该案的执结,既是跨域涉监执行协作的一次有效实践,也是司法力度与温度的一次有机融合。下一步,古田法院将持续探索涉服刑人员执行工作新路径,健全完善联动机制与柔性执行方式,着力破解刑附民执行难题,让更多“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