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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完善案件提级管辖制度是加强审判监督指导、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做实严格公正司法的重要抓手,也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及《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
9月28日,为进一步释放提级管辖在明确案件裁判规则、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推动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化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制度效能,最高人民法院选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审理的四件案例,编写形成《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六)》,并对外发布。
具体为:深圳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通过“提级管辖+示范审理”,实现民营上市企业产业拯救;某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与北京某乙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通过提级管辖明确相关领域平台侵权责任承担规则;某畜牧养殖公司等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提级管辖+集中管辖”,依法维护永久基本农田安全;新疆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诉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局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案——通过提级管辖明确行政复议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记者注意到,某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与北京某乙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此案裁判不支持被告提出的免责抗辩,明确视频平台在收到权利人侵权通知,有技术能力通过审核机制识别侵权视频的前提下,不能仅履行“通知—删除”义务,而应当采取过滤、拦截等必要措施,及时有效预防、制止侵权视频传播,否则构成侵权。此案通过提级审理,有利于方便当事人诉讼,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相关争议统筹解决、司法资源合理配置。
最高法表示,上述四个案例中,有的作为标杆性案件统一了辖区内多发、易发类型化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有的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的有效维护了重大社会公共利益、有力支撑和服务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