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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内,几名手持户口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当事人诉求恳切。
某镇村民小组因重要项目建设而被征地,取得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但该村组此前召开户代表大会,作出的分配决议将户籍仍保留在本村的“外嫁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排除在分配名单之外。多名当事人多次沟通无果,最终选择诉至法院。
从单线推进到合力攻坚
多方联动确定解纷方向 面对12起同类型涉“外嫁女”权益纠纷,集美法院快速研判案情发现,在处理类似争议时,村集体较依赖法院判决,然而,即便个案诉求能够得到判决支持,也难以从根源上解决未来可能产生的大量同类纠纷,这不仅给群众增加诉讼成本,也给基层治理带来更大的挑战。
为“一揽子”实质化解纠纷,集美法院将该批诉讼案件委托分流至集美区综治中心,联动区农业农村局、属地镇政府开展多元协同化解。

区综治中心牵头召集集美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属地镇政府形成工作组,开展会商研判。集美法院阐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裁判标准,指出户代表大会分配决议存在法律适用上的瑕疵;区农业农村局从集体资产监管角度,解读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政策要求;镇政府说明村小组现状,重点剖析村民传统观念限制、本地缺少同类调解先例等现实阻碍。
在各方的讨论下,最终确定了“法治宣讲破除偏见、纾解干部调解顾虑、重开会议修订方案”的化解思路,并同步引导村小组完善集体分配管理制度,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从认知误区到法理认同
普法宣讲打通思想堵点

为扭转村民对于“外嫁女”相关权益的错误认知,工作组在区综治中心组织开展专题普法宣讲会,召集村民代表、村组干部参加。

宣讲现场,不少村民代表仍心存抵触。针对群众的认知误区,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与真实案例,讲明村规民约、村民决议不得与国家法律相抵触,任何情形下都不得剥夺农村女性平等享有集体收益分配的法定权利。同时重点说明,随母落户的未成年子女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不得因母亲婚姻状况遭受差别对待。
听完法官深入浅出的讲解和真实案例的对照解读,在场村民代表纷纷点头认可:“以前只懂老规矩,不懂法律红线,现在彻底明白了,确实不能再按旧观念办事。”
从个案化解到常态长效
制度闭环守护法治乡村
对于存在瑕疵的分配决议,工作组给出了“先自主整改、再协调化解”的方案。然而,村组干部表达了顾虑——辖区内针对同类涉“外嫁女”权益纠纷,未有先自主整改后调解的成熟先例,若主动修正方案极易引发村民不满,因此村干部难以“出头破局”。针对上述问题,工作组双向发力逐步打通工作堵点:
加强指导,增强干部信心
做好村组干部的思想工作,从基层治理常治长效的角度出发,讲明自主整改对推动纠纷实质化解、源头减少矛盾产生的优势,引导干部攻坚破难。而后法院依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裁判标准,指导村民小组修改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联动监督,争取村民信任
由区综治中心统筹协调,法院、农业农村局全程监督村民小组重新召开户代表大会,把控会议流程,确保议事规范、表决合法。
最终,村民小组重新表决并顺利通过修正后的方案,将符合条件的“外嫁女”及其家属全部纳入本次征地补偿分配范围,并以此次户代表大会为契机,形成成员资格认定、收益分配表决、异议处置等全流程制度,从根源上杜绝同类纠纷反复发生。
9月1日,当事人在区综治中心现场签订调解协议,涉及18人的12起纠纷实质性圆满化解。村干部老李感慨:“此次纠纷处理过程,不仅解决了眼下的矛盾,更帮基层治理破解了难题,让村依法办事更有底气、更有方向。”

来源:集美法院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