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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 刁慈)近日,厦门中院会同市海丝法务办、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发布《涉外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指引(试行)》。该指引系全国首份聚焦涉外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领域的专门文件和工作机制,自2026年6月23日起试行。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条例》正式施行。为贯彻条例关于完善商事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的规定,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国际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的要求,厦门中院依据相关规定,在征求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涉外企业及调解专家意见基础上,以《涉外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指引(试行)》明确了相应工作规程。

涉外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涉及域外法律适用、跨境主体资格认定、国际条约解释等专业问题,更需考虑跨境投资交易纠纷所涉公共秩序问题。
工作指引明确,依法应由厦门中院管辖的涉外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统一由厦门国际商事法庭集中办理。作为最高法批复设立的专门审判机构,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具有专业能力优势和工作协同优势,可提供集成化的专业服务。
涉外商事调解是商事调解组织主持下的专业活动,其基本职责是确保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要件。工作指引明确,涉外商事调解协议涉及域外法律的,商事调解组织在主持调解时即应查明,以保证协议合法、可履行;司法审查中,可要求其提交域外法查明报告或作出说明。
未来,厦门中院将会同市海丝法务办、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与相关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持续健全“协同服务+商事调解+国际仲裁+司法支持+精品战略”的全链条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体系,助力厦门经济特区进一步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和涉外法律服务高地,以高水平司法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