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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在诗外
——四川法院运用“都江堰工作法”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系列报道(下篇)
8月19日凌晨两点,四川省彭州市的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依旧人声鼎沸。市场对面,西部菜都综治中心也亮着灯,照亮了“巧姐工作室”的金色铭牌。
彭州市人民法院退休法官祝增巧,经手4000余件案件,调撤率稳定保持在80%以上,经她调处的纠纷无反悔、无申诉、无上访,当地群众亲切地叫她“巧姐”。
“我那时候做调解,和现在可不一样。”巧姐指着那块金色铭牌说,“这牌子,以前挂在法院、法庭,现在挂在综治中心、挂在社区。”
自2015年起,全国法院收案总量持续攀升。“数据”背后,是千万个被焦灼和期盼裹挟的家庭与人生。
治理的出路在何方?
四川法院以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为抓手,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走出一条从“末端审理”到“源头治理”、从“单打独斗”到“众人划桨”的治理新路。
从审判到治理:一场迫在眉睫的理念革新
王某是一名超龄劳动者。
和他一样的还有7名“银发”劳动者,受雇于成都某餐饮公司,长期为宜宾某医院提供餐饮劳务,后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8人工资共5万余元。相关纠纷被引导至宜宾市翠屏区综治中心。
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当场激活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援助律师查明餐饮公司虽无直接支付能力,但与医院存在未结算合同款项。法院联合仲裁院、法律援助中心现场调解,三方达成一致:由医院从未结算款项中代为支付。
当日受理、当日调解、当日办结,5个工作日内8名劳动者全额拿到工资。
为什么是综治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最大的政治优势。
长期以来,各类基层调解力量较为分散、部门联动衔接不畅,缺乏统一的实体阵地。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就是在党委、政法委统筹之下,把属地、行业部门、调解组织汇聚到同一个工作平台,理顺多方主体的联动机制。
人民法院协同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本质上就是将这一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具体探索与实践。
推进法院入驻综治中心工作之初,不少基层法院法官不理解,觉得办案都忙不过来,还要投入大量时间在综治中心坐班调解,这不是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这种抵触情绪,折射的是对‘显绩’与‘潜绩’的认知偏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分析指出。被动收案、坐堂办案,数据指标“漂亮”,是看得见的“显绩”;参与源头治理、减少案件增量,是短期内难以直观看见的“潜绩”。
诸多社会矛盾是在市场和经济的关系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中、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中滋生出来的。四川高院党组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一味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案件不仅办不完,审判质效也保证不了。
法院必须挣脱就案办案的固化思维,跳出审判看审判、跳出法院看法院,主动奔赴矛盾纠纷的前端源头探寻化解对策,完成由审判思维向治理思维的理念变革。
“功夫在诗外”——矛盾纠纷的化解之道,不止是在法庭之内,还有法庭之外对纠纷根源的洞察与理解。
各类社会治理资源唯有依靠党委政府才能够统筹聚合,法院应当跳出单打独斗、“小马拉大车”的困局。必须依靠党的领导,团结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的社会治理中去。
目前,四川全省187家基层法院入驻县级综治中心,478个人民法庭对接乡镇综治中心,80名退休法官派驻调解。2026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先行调解成功13.89万件。截至7月底,15类民事纠纷减少进入诉讼14.62万件。
协同不越位:找准治理格局当中的自身定位
8月19日,眉山市东坡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牟秋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将法院与综治中心的关系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石头丢进水里,并不能相融,石头就是石头,水还是水。但如果把盐放进水里,充分搅拌,当盐溶于水,水渗于石,才是真正的‘融合’”。
法院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和综治中心协同履职过程当中,如何做到深度融合的同时,找准自身权责坐标?
答案落脚于“引导不包办、指导不越位”。
在平昌县,综治中心建设被列为“书记工程”,该中心整合法院等10个部门常驻,形成“一站式”解纷矩阵。
担任中心调解员的退休法官刘仕然介绍:“目前调解成功率接近50%。法院会向我们提供一些示范案例,再结合案例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调解成功率就高了,到法院立案的案件也就减少了。”
“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的生动实践,以一案化解带动一类纠纷治理正在持续释放效能。
针对一起某家具公司拖欠33名工人工资116万余元的群体性欠薪案,成都市新都区综治中心牵头成立公安、法院、司法、人社、属地街道参与的专班。示范判决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拒不露面,公安机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3天后,剩余案件批量达成调解。
“法庭为我们仲裁办案提供了统一尺度、权威指引,有效缩小裁审差异,让劳资纠纷在前端就能精准调处,大幅减少了程序空转和重复争议。”8月20日,新都区人大代表,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四川北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郑志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为了更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四川法院坚持靠前指导调解,加强诉调对接,通过大数据分析,将相关情况反馈给行政机关,促进各职能部门发挥作用合力。
调解力量得以更加专业和细化。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晋阳人民法庭是医疗纠纷专业化调解的标杆。2020年聘任从三甲医院退休的张晓军担任调解员。2025年以来,张晓军成功化解纠纷96件,调解成功率达54.5%。
武侯区吉福社区结合辖区少数民族众多的特点,法院、司法局、社区共同打造“石榴籽”调解工作室,聘任国家级非遗藏族唐卡代表性传承人拉孟担任特邀调解员。
四川省文艺版权“四方协同”诉调对接机制正在推行,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将涉文艺版权的纠纷委托给四川省文艺纠纷调解委员会专家库成员调解。四川省新文艺组织和文艺志愿者服务中心主任陈晓霖评价为“实现了‘法律+文艺’双专业协同”。
此外,四川高院研究室主任罗梅介绍,四川法院还通过司法数据分析纠纷高发领域、风险点,向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堵塞治理漏洞。
治理并没有脱离法治,恰恰相反,法院的工作成为治理的法治兜底。以裁判为引领、以司法强制力来规范,让每一次调解都有法治的底气,每一份协议都有法律的刚性。
人民法庭是基层司法服务的主阵地。四川全省823家人民法庭,绝大多数在乡镇。
2025年,全省人民法庭承办一审民商事案件占比超四成,大量矛盾纠纷始发、集聚、化解于乡镇基层。乡级治理阵地的规范化、实体化运行,直接关系着源头治理的最终成效。
人民法庭如何精准联动乡级综治中心?如何把握参与尺度?如何避免越位包办?如何做实前端解纷?
2026年7月6日,四川高院院长陈志君赴雅安召开座谈会,面向基层代表委员、综治干部、法庭干警、群众,征求人民法庭协同推进乡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7月28日,四川省委政法委会同四川高院联合出台《关于人民法庭协同推进乡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
四川高院副院长曾学原介绍,该实施意见明确推动法庭司法力量主动向前端、向基层、向源头倾斜,既充分发挥司法专业赋能作用,又坚决避免大包大揽、替代治理,确保不缺位、不越位,真正打通基层社会治理和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从共识到共为:众人划桨开大船
化解一件纠纷,是治标;根治一类问题,才是治本。
数据显示,近年来,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等纠纷增量明显。
“物业、劳动争议、相邻权等民生领域类型化纠纷,呈现数量大、同质化高、反复性强、成因跨界交织的突出特点,单靠法院个案审判、单方调处,只能‘治标’不‘治本’,难以从制度层面根除同类纠纷滋生土壤。”四川高院副院长吴涛指出。
实践中,类型化纠纷牵扯行业监管、属地治理、基层服务等多重领域,涉及职能部门多、治理链条长、根源问题复杂,绝非单一司法力量能够独立化解、彻底根治,迫切需要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全域治理合力,开展系统性、源头性治理。
过去,很多综治中心“阵地有了但抓手不足”,日常只处理零散的邻里小事,对批量集聚的民生纠纷发力不够。推进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就是为综治中心确立清晰的攻坚方向,把分散的调处力量聚焦到高发领域,让平台从“有人在岗”升级成“治理见效”。
对此,四川法院探索出的解法是:条块结合,压实责任。
今年,四川高院向省委政法委建议,通过平安四川建设考核的指挥棒,把类型化纠纷治理成效纳入各部门考核,倒逼行业主管部门动起来。
物业归住建,劳动归人社,合同归市场监管。通过常态化联合研判、培训、行动,让每个职能部门都扛起责任,实现“归位”。
2026年5月1日商事调解条例正式施行,四川法院以此为契机,探索“民商分道”,推动社会解纷力量从自治合一迈向商业化、市场化的解纷路径。
谭某最近正为一件烦心事发愁。
因出行需要,谭某和辖区旅行社口头约定代办签证,并交纳了相应服务费。本想省心,没想到后续办理过程中,双方产生分歧。
成都高新区法院驻综治中心人员第一时间响应,立刻启动“法院+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多部门联动解纷模式,派出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牵头介入,多部门组团发力、协同办案。
在多部门耐心协调下,涉事旅行社当场退还服务费,纠纷在24小时内圆满画上句号。
“商事调解在于用市场思维解决商事纠纷,不仅要讲法理情,还要讲市场、讲收益、讲惯例,才能精准化解纠纷。”四川光华民商事调解中心商事调解员赵雪梅深有感触,“有法院给我们提供专业指导,我们的调解也更有依据、有底气,当事人信服度也会大幅提升。”
“商事调解是多元解纷体系中最具市场活力的一环。”四川高院副院长曾学原在接受采访时说,“四川法院以此为契机,与省司法厅签署协同推进商事调解合作框架协议、出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建立‘2+N’常态化会商机制,从顶层设计上把法院司法保障、司法行政监督指导和调解组织专业优势贯通起来。”
理念一变天地宽,定位一清方向明。但要划好基层治理这条大船,还需要一声集结号。
2026年8月26日上午,全省法院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推进会在成都召开。
除了省高院、各中级法院的“关键少数”,还坐着一批特殊的“参会者”——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家“总对总”机制成员单位负责人,省检察院、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等10家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四川高院特约监督员。
众多与会人员的齐聚,宣示着这场会议前所未有的规模与深远的意义。
发言席上,各单位带来的是一本本实打实的“共治账本”:
“得益于省高院大力支持,知识产权司法指标纳入市(州)市场监管综合考核。”
“全省183个县级工会全部入驻同级综治中心,‘法院+工会’在线诉调对接覆盖21个市(州)。”
“116家商会调解组织与法院开展工作对接,法院委托调解案件成功率86.99%。”
……
会上,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廖全军指出,综治中心是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重要平台,与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高度契合、相得益彰;要将“总对总”机制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布局,将“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深度融入综治中心运行体系,通过强化协同联动、信息赋能和考评激励,凝聚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合力。
散场时,走出金牛宾馆的人们,脚步比来时更快,眼神比来时更定。
会议结束,千帆竞发。
会后第一时间,四川高院各庭室对照会议部署逐项分解任务、逐条压实责任;各中院、各单位迅速传达、马上落实。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参会代表对治理模式表现出浓厚兴趣,计划参照开展同类纠纷治理。
会场里达成的共识,正变成会场外一张张清晰的行动清单——谁主管、谁牵头,谁兜底、谁配合,一目了然。
方向既明,唯奋楫者先。
以共治善治书写基层治理新答卷
全国人大代表 李世亮

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执委 李世亮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和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我在履职调研和法律服务一线深切感受到:近年来,四川法院牵住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这一“牛鼻子”,探索实践“都江堰工作法”,推动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这一探索的意义不止于案件数量的升降,更在于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一份可感可及的法治样本。
这是一场治理理念的深刻变革。四川法院主动从“审判思维”向“治理思维”转变,把司法数据作为研判社会态势的“晴雨表”,把个案审理作为堵塞行业漏洞的“切入口”,从“办一案”到“治一片”、从“治已病”到“治未病”,彰显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担当。
这是一次制度优势的生动转化。四川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法委统筹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依托“总对总”机制与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同向发力,形成一站式受理、全量登记、递次过滤、诉讼殿后的分层递进格局。司法裁判立规则、行业调解化批量,各归其道、各尽其责,制度优势正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
商事调解的蓬勃发展尤其令人振奋。商事调解条例施行后,四川法院探索“民商分道”,推动商事纠纷走专业化、市场化化解路径。四川高院与省律协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通过专题座谈、联合调研共商发展之策;商事调解组织、律师调解工作室入驻综治中心和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委派、专业组织主持、司法确认兜底的链条日益顺畅。“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懂行规的调解员居中斡旋,法官提供规则指引,许多纠纷数日案结事了,昔日对簿公堂的双方握手言和、继续合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商事调解以和为贵、以信相守,既化解纠纷,又修复商业关系、稳定市场预期,正成为四川优化营商环境的亮丽名片。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建议:以贯彻商事调解条例为契机,加快培育专业化、市场化商事调解组织,支持优秀律师投身调解事业,健全调解员资质认证和人才培养体系;畅通法院委派委托渠道,开设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完善诉调对接程序规则和经费保障;推动解纷平台与综治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让企业“足不出户”化解纠纷,让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既有舞台又有底气。
期待四川法院持续深化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以“都江堰工作法”的智慧汇聚共治合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为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写下温暖厚重的新篇章。
人民法院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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