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光明网北京8月15日电 (记者 孙满桃)今天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之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程的十大案例”。
记者获悉,本批十大案例从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之前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中遴选确定。入选的案例涵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两大类型,其中因环境污染行为导致的损害包括水、土壤、固废等细分领域。同时,重点考虑了涉及长江、黄河流域,青藏高原等重点区域的案件办理情况。
如,青海省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是生态破坏行为引起青藏高原严重生态环境损害的案件;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某企业污染长江支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诉某企业污染黄河支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分别涉及长江、黄河流域环境保护。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介绍,截至2026年7月,各地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约7.04万件,涉赔偿金额超过355亿元,推动一大批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改革成效覆盖面持续拓展。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最高法、最高检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法典、民法典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协调联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助力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