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修复海底珊瑚》
2026年3月,福建东山海域
科研人员栽种下一批珊瑚幼苗
此次幼苗培育与种植的6万元资金
来自一起案件被告人
缴纳的6万元生态修复金
那么,该被告人因何触犯了法律?
这笔修复金背后
又体现着怎样的海洋生态保护机制?
《共护野生中国鲎》
它有“海洋活化石”之称
它的血液是蓝色的
用它的血细胞制成的试剂
可用于疫苗、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安全检测
它,就是中国鲎
行为人明知中国鲎为
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仍以“放生”为名进行买卖
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厦门法院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多措并举、多方协同,构筑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屏障。
2021年以来,厦门法院审结涉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85件,涉及大白鲨、画眉鸟、红珊瑚、中国鲎、文昌鱼、石珊瑚等多种珍贵、濒危动物;联合检察院、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揭牌成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示范点“云上珊瑚园”;设立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创新构建“蓝碳+绿碳”双碳修复模式,引导被告人认购碳汇980000元。
近五年在厦金海域同步放流鱼类资源累计1651.3万尾;连续多年参办鲎保育日活动,累计放生30000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国鲎幼苗,保护与恢复生物多样性、净化水域环境。
未来,厦门法院将立足厦门海洋中心城市发展定位,进一步完善海洋生态司法保护体系,为厦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供稿:中院生态庭、同安法院
视频来源:央视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