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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2026年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厦门中院《厦门市打造现代化破产治理体系推动经营主体有效救治有序退出》、与市国资委联合报送的《厦门市建立涉国资国企纠纷“监管+司法”协同治理体系》2项实践经验成功入选,获全省推广。

图:首批个人破产案件集中听证
在现代化破产治理体系建设中,坚持分类探索、先行先试,在跨境破产、个人破产等领域创新完善现代化破产治理规则。坚持破产治理强保护导向,推动破产理念从单纯保护债权人利益向平衡保护社会整体利益转变。全力打造“一平台、一中心、一专班”配套支撑体系,强化破产治理全要素支撑。
2025年,厦门破产法庭
办结各类案件1845件
化解债务71.1亿元
盘活资产8.2亿元
释放土地房产5.7万平方米
帮助403家异常企业退出市场
推动22家危困企业重获新生

图:府院联动推进国企法律纠纷实质性化解座谈会
在涉国资国企纠纷“监管+司法”协同治理方面,联合市国资委,聚焦源头防控、实质解纷、监管效能三大环节,构建信息共享、风险联防、纠纷联调等长效机制,消除企业调解“后顾之忧”,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机制建立以来
办结相关案件1600多件
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
化解涉国资国企纠纷350余件
通过监督建议、司法建议等
促进国企完善内控制度93项
助力挽回国有资产损失近2000万元
两项创新实践充分体现了厦门法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担当作为与务实成效。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3+1”城市发展转型升级总体框架,实干争效、奋楫争先,以高质量司法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为厦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供稿:研究室、破产庭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