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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政部在介绍养老服务工作进展时表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将“养老服务师”纳入新职业。4月3日,民政部部长陆治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十五五”时期将建立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强化科技赋能推进智慧养老,纵深推进突出问题整治,组织实施强基固本行动,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记者注意到,2025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第七批新职业,养老服务师被纳入其中,主要负责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服务的需求评估、方案制定与实施,涵盖了失能照护、认知障碍照护、心理支持等技术指导及质量评价管理工作。
此前,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些认定的新职业是指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但已有一定规模从业人员且具有相对独立成熟的专业和技能要求的职业,需在社会性、稳定性、独特性等多方面满足条件。
对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刚告诉记者,针对养老服务师这一新职业,相关部门目前已经完成了职业目录层面的确认,但仍处在制度化落地的过渡阶段,在职业资格考试、统一评价标准、全国范围的技能认定体系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推进。张成刚说:“很多养老机构、培训机构已经对照养老服务师的能力与要求培养和使用人才;另一方面,不少从业人员也在积极关注政策动向,准备参与未来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张成刚分析,过去养老服务更多被理解为基础照料,例如饮食起居、清洁护理等,带有较强的体力劳动属性。现在,随着需求升级,养老服务不仅包括生活照料,还包括康复护理、慢病管理、心理疏导、认知障碍干预等内容,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这种转变主要是由需求升级推动的,老年人不再满足于基本生存性照料,而是在健康管理、心理支持、生活质量等方面存在需求。
“当前我国养老服务行业已从传统的体力型照料全面转向专业化、精细化的技能型服务,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职业素养都提出了更高、更系统的要求。”在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郑翔看来,这一深刻转变,既是为深度老龄化背景下高龄、失能、认知障碍老人持续增长的刚性需求所驱动,也源于人民群众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健康保障、康复护理、心理支持、品质养老升级的现实需要;同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推进实施、养老服务职业体系的规范完善、医养结合与智慧养老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稳步推进,共同推动养老服务朝着标准化、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也倒逼行业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健全技能等级评价体系。
受访专家同时告诉记者,当前,传统养老服务人员大多仍被视作普通体力劳动者,职业认同感偏低,且普遍缺乏从基础照护岗位向管理岗、培训岗、专业技术岗、专家岗进阶的清晰通道,容易陷入“干得多、上升空间少、一眼望到头”的职业困境,直接影响服务稳定性与专业化水平。
在郑翔看来,目前,人才培养体系与行业标准尚不完善,高校养老相关专业招生规模有限,校企协同不够紧密,实践教学环节薄弱,学生们缺乏足够的实践机会来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就业—成长”链条未能有效闭环,在岗培训大多聚焦于基础生活照料,在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认知照护、心理支持、质量管理等专业能力的培育上存在短板,难以适配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
受访专家表示,“养老服务师”作为新职业,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有序的养老服务职业体系。对此,需进一步健全职业标准体系,持续优化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与技能等级评价机制,完善制度链条,畅通从技能操作、专业服务到管理指导的职业晋升通道,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薪酬分配的重要参考,推动建立与技能等级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郑翔认为,在提高从业人员待遇上,一方面可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养老服务岗位的联动机制,依托长护险制度化资金保障,合理提升岗位薪酬、补贴及激励水平;另一方面,在完善相关薪酬分级制度、畅通职业晋升通道的同时,健全岗位补贴、工龄激励、职业荣誉等保障措施,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多管齐下,增强职业吸引力与归属感,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加快形成规模充足、结构合理、高素质的稳定人才队伍。(记者 赵丽 见习记者 王宇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