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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人民法院在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破解域外法查明难题、规范跨境贸易投资和运输物流行业等领域的司法实践成果。
记者注意到,针对跨境金融、对外投资等纠纷中的法律适用分歧、域外法查明难题,人民法院准确查明并依法适用外国法律解决争议。
如在案例一某银行泰国公司与邓某、江某保证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的权利,对主合同与担保合同区分适用不同准据法确定当事人责任,一审后双方均未上诉。在案例二覃某与韦某甲、韦某乙投资合同纠纷案中,对于涉及的外国公司股东权利义务问题,人民法院依托“13+2”司法协作机制与高校合作,准确查明并适用该外国法律,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跨境纠纷化解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
企业自身发展和城市整体规划发展产生冲突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案例三重庆某水泥公司与重庆某港务公司因港口建设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审慎平衡企业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既依法严格界定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又兼顾安全保障与基础设施建设效率,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物流运输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核心载体与基础支撑。在案例四云南某电气公司与云南某物流公司、李某、靖某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明确包干价合同风险边界、承运人全流程义务等裁判规则,引导各类主体规范经营、诚信履约,稳定市场交易预期,助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服务保障举措,不断完善涉通道纠纷解决机制,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实践,为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