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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让我们保住了房子!”近日,一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郑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日前,福鼎市法院受理原告缪某与被告李某、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缪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抵押的房产由其母亲居住,若直接强制执行可能影响老人生活,遂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法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也向申请人说明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经过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先行偿还款项10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
“执行不是简单地‘一执了之’,而是要在法律框架内兼顾情理。”承办法官表示,该案通过柔性执行、善意文明执行,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陷入“居无定所”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