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4月16日,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第三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本批案例涵盖跨境投资、股权转让、买卖合同、船舶经营管理、海难救助、涉外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等多个领域,涉及韩国、意大利、丹麦、也门、葡萄牙等国家的当事人,集中展现人民法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和文化”,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与司法担当。
记者注意到,案例一是一起涉及中韩两国股东、董事等出资纠纷案,人民法院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分析双方争议产生的根源,全面厘清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依托巡回审判机制高效解纷,“一揽子”化解近十年的跨国合作纠纷,实现“一案结、多案消”,推动涉外商事争议实质化解,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案例二是双方当事人均为意大利公民的股权转让纠纷案,外国当事人一致选择中国法院管辖、适用中国法律审理。人民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精准释明”定分,以“动态协调”止争,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让外国当事人感受到中国司法的智慧与温度,有力提升我国涉外司法的国际公信力与影响力。
案例五是一起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案,海事法院线上线下同步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和解,并通过移动办公系统终端迅速作出解扣裁定,在成功调解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了扣船对航运经营的影响。24小时内完成联动扣押、异地登轮、双方和解、解除保全等一系列程序,高效圆满化解4000余万元的涉外复杂海事纠纷,创下涉外海事纠纷高效化解新纪录。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针对海事案件涉航运、跨海域的特殊性,海事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创新海上调解方式,跑出海上解纷“加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