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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国家机关的职责,更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随着数字化生活全面普及,网络空间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阵地,看似日常的上网行为,如果缺乏安全意识,也可能无意中触碰法律红线。结合典型场景与司法实践,法官提醒市民,增强安全意识、严守法律底线,守护清朗安全的网络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警惕间谍窃密陷阱,严防涉密信息泄露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在辽宁务工的赵某经人介绍,为自称规划设计师的叶某拍摄城市景观照片,并按对方要求在港口、造船厂周边拍摄并上传影像资料,多次获取报酬。其后叶某不断加码,指使赵某拍摄军舰维护画面,甚至怂恿其进入船厂内部以换取更高酬劳。赵某在某次观看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后警醒了起来,意识到对方可能是境外间谍组织成员,遂在家人陪同下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投案自首。鉴于赵某主动交代问题且未造成实质危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免除处罚处理。
警钟长鸣
不法分子常以“高薪兼职”“市场调研”“约拍采风”为幌子,诱导群众拍摄军用机场、港口码头、政府机关、科研单位等敏感区域,或套取单位内部文件、工作数据。部分人因贪图小利随意拍摄传播,无意间为境外势力提供情报,不仅危害国家安全,自身还将涉嫌违法犯罪。还有不法分子伪造求职平台、交友软件,逐步套取个人信息、行踪轨迹,实施精准窃密。
法官提醒
不轻信陌生高薪兼职,不拍摄、不传播军事管理区、党政机关、科研单位等敏感区域影像;不随意透露工作内容、单位信息、行踪轨迹;发现可疑招募、窃密行为,立即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防范网络病毒攻击,守护数据信息安全
案情简介
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王某,为图工作方便,违规在个人联网计算机存储1000余份涉密文件和敏感资料。之后王某收到仿冒“会议通知”的电子邮件,未仔细甄别便打开附件,导致电脑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植入特种木马并被秘密控制三个月,致使大量涉密资料被窃取,造成重大失泄密事件。
警钟长鸣
不法分子通过群发陌生链接、假冒客服短信、植入木马软件、伪造邮件等方式,入侵个人手机、电脑,窃取隐私数据甚至控制设备窃取涉密信息。随意连接公共免费 WiFi、下载非正规软件、扫描未知二维码,极易导致设备被植入病毒,不仅个人财产受损,更可能造成国家秘密、科研数据、关键信息泄露。
法官提醒
工作中不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或者处理国家秘密;不点击陌生链接、不打开可疑邮件附件、不连接不明公共 WiFi、不下载非正规应用;定期更新系统补丁与杀毒软件,发现设备异常立即断网并上报。
拒绝非法网络活动,谨防敏感信息外泄
案情简介
无人机爱好者李某为博取网络流量、提升账号关注度,多次操控带高清摄像功能的无人机进入某部队雷达站及集团军机关驻地周边空域,非法拍摄军事设施并剪辑发布短视频,累计阅读量超4000次,被分享、收藏30余次,经网友提醒其行为违法后,李某仍未删除视频。经鉴定,李某非法拍摄的视频包含一项“机密级”事项、一项“秘密级”事项。最终,福建某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作案工具无人机、遥控器等均予以没收。
警钟长鸣
军事管理区、党政机关、重要科研单位等均属于国家安全重点保护区域,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无人机等设备拍摄、录像,极易造成军事部署、重要设施等敏感信息外泄。在网络平台发布、传播此类敏感内容,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为追求流量而触碰安全红线的行为,都将依法受到惩处。
法官提醒
不传播涉恐涉暴内容,不买卖、不使用专用间谍器材;不违规飞行无人机,不在禁飞区域升空、拍摄;不参与非法信息交易、网络攻击、造谣传谣等活动,自觉守住法律与安全底线。
结语
维护国家安全,是权利更是义务,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线索,应及时拨打12339举报电话或通过网络举报平台反映。日常上网过程中要做到不随意拍摄、传播敏感区域影像,不点击陌生链接、不泄露个人及单位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远离各类非法网络活动。让我们共同提升国家安全法治意识,筑牢网络安全防护屏障,做国家安全的坚定守护者。(素材来源:北京一中院民一庭马佳雯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刁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