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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被告人邹某因犯盗窃罪被海沧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于2025年9月1日送交执行之时,才告知公安民警其有一名未成年儿子无人看管,民警随即将情况反映海沧法院。
经了解,邹某之子就读于海沧区某小学三年级,长期跟随邹某生活,亲生母亲信息不详。邹某父母居住于偏远老家,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无能力照看孩子。
暖心司法
全程守护
一
高度重视,迅速摸清情况
因事发突然,且时处开学之机,为确保该未成年人能够及时得到监护并保障就学,海沧法院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主动延伸服务,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由承办人联系班主任告知突发情况,让其放学后暂时代管,安抚孩子情绪;联系邹某在厦亲人,询问照看意愿;根据邹某在厦租住地址,联系房东了解居住情况。
二
提请协调,解决安置难题

经沟通,海沧法院将孩子送至邹某哥哥位于邻区的暂住处作临时安顿,但仍无法解决孩子长时的就学接送和生活照料问题。既要及时得到监护,又要保障就学稳定,海沧法院就孩子安置问题迅速提请区委政法委协调处理,区政法委召集区法院、教育局、民政局、街道办、村委会等单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最终确定合适的临时监护人员、费用补助及具体操作方案。
三
落实监护,明确权利义务

根据会议要求,由海沧法院牵头统筹,拟定《临时监护承诺书》由临时监护人员签字确认并将孩子交接给临时监护人员,明确权利义务。考虑费用使用安全,由海沧法院与海沧区公证处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书》,将临时监护补助费用提存至第三方机构进行保管和监管,区公证处根据海沧法院《付款通知书》按月发放补助费。
四
持续跟进,实时掌握动态

建立工作联系群,实时关注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状态;每期补助款发放之前,电话联系临时监护人员了解照料情况,叮嘱注意事项;与学校保持沟通,协调处理家校联系事宜10余次;定期上门探访,关心孩子状况。

五
顺利交接,完成守护任务
2026年1月29日,邹某刑满释放。在街道办和村委会工作人员见证下,海沧法院组织临时监护人员与邹某进行交接,并赠送孩子学习用品,叮嘱邹某履行监护职责,尽心照顾小孩。
法官心语
海沧法院刑庭法官邱碧蓉

在本案的办案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服刑被告人的未成年子女临时安置,从来都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单独解决的难题——它耗时久、细节杂、牵扯广,每一步都关乎孩子的成长与未来。

(海沧法院及街道办工作人员为孩子送上学习用品)
为此,我们坚持以个案为出发点,提前预判可能出现的监护困境,评估孩子的生活、就学需求,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向上汇报,本案在区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联动区教育局、民政局、街道办等多个部门,让无人看管的孩子不再无依无靠。这份历时五个月的守护,最终圆满落幕,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更传递了司法的温度。
在感到欣慰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此类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的情况,在刑事案件中并非个例。当前,多部门快速协调处置此类问题的机制仍存在缺位,而本案的处置经验,为我们后续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提供了有益思路。
我们希望以本案为契机,推动形成责任划分明确、部门高效协同的操作规范,让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能被司法温柔守护,拥有光明可期的未来。
供稿:海沧法院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