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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节特辑
你好!金豆
植树节前访“绿友”
引种园里的司法守护者
2026年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45周年,3月12日是第48个植树节。在植树节来临之际,厦门中院生态庭与同安法院、同安检察院干警一同来到鼓浪屿华侨亚热带植物引种园,他们要探访的不是普通植物,而是从“违法者”手中解救出来的国家保护野生植物——金豆。

走进引种园,绿树成荫,花香扑鼻。在专业人员的引导下,干警们参观了引种园的各类植物保育区。这里不仅有鼓浪屿本地的古树名木,还有许多海外引进的珍稀树种,堪称亚热带植物的“诺亚方舟”。此次探访的重头戏,是查看设立在引种园内的“野生植物保护司法修复基地”。
这个特殊的基地于一年前由同安法院、同安检察院与厦门华侨亚热带植物引种园共同设立。
走近基地,阳光下的金豆长势喜人,干警们轻轻抚摸着金豆的叶片,感受着它们蓬勃的生命力。
它们中的大多数是法院在审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中罚没而来的“被解救者”。这些看上去并不起眼的小灌木,2021年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目录》,成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不允许私自采挖。
“你们别看现在这些金豆长得这么好,刚送来时可都奄奄一息呢。”
基地的科研人员向干警们介绍,这些涉案植物在被非法采挖和移植过程中,根系受损严重,如果直接回植到原生地,存活率不足30%。

干警们仔细查看了每株金豆的生长情况,不时向科研人员询问植株的恢复进展和下一步回植计划。在专业科研团队的精心照料下,这些金豆已完全恢复生机,部分植株已经长出新的枝芽,成活率达到95%以上。
科研人员介绍,经过科学培育后,这些金豆将由林业部门监督回植到原生地,完成从“司法委托—科研培护—属地回植”的全生命周期保护闭环,重新融入大自然的怀抱。
厦门树木保护的“司法答卷”


探访完司法修复基地,干警们还调研了引种园内的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其实,野生植物保护司法修复基地只是厦门法院守护古树名木的一个缩影。

此前,厦门中院与同安法院联合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翔安支公司,创新地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赔偿金用于购买古树名木保险,为大帽山农场的38株古树名木投保商业险。
这些古树包含樟树、榕树、芒果树等多个品种,平均树龄150年左右,树龄最高的超过300年。
根据签订的《厦门市大帽山古树名木商业保险协议》,当发生自然灾害造成树木无法正常生长时,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进行赔偿,最高保额可达247000元,助力古树名木抢救、修复。
近年来,厦门法院以生态司法守护鹭岛绿水青山

聚焦古树名木保护、野生植物保育、森林资源修复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创新运用生态修复保证金、古树名木保险、碳汇修复等举措,办理一批涉金豆、古树名木等典型案件,把庭审搬到山林田间,以案例普法引导群众敬畏自然、守护草木;始终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

从为古树名木“上保险”到建立野生植物司法修复基地,厦门法院用一个个创新举措,织密了树木保护的法网。
植绿于心,护绿于行。植树节,不仅是一个植树的节日,更是提醒我们珍惜自然、保护生态。每一株野生植物都是大自然的馈赠,司法不仅要惩治违法,更要让受损的生态得到修复,让绿色的希望在法治的土壤中生根发芽。”
供稿:生态庭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