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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5年,人民法院以坚实的司法步伐,为“十四五”规划的圆满收官交出高质量的法治答卷。步入2026年,站在“十五五”新征程的起点,司法如何更好回应时代之问、人民之需,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从惩治犯罪到保护人民,从规制人工智能伦理到保障新就业群体权益,法治的触角正延伸至每一个细微之处。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光明网推出《两会说“法”·院长谈》系列访谈,特邀高级法院院长,共话司法如何托底民生大计,探讨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人民法院将如何以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采访嘉宾: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君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继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旨在以法治之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补给区,也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地区,守护好这一方水土,四川法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面对即将到来的生态环境“法典时代”,四川法院将如何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保护绿水青山?
日前,光明网记者就此专访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君。陈志君表示,人民法院是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审判机关,在学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上要做好示范,主动作为。四川法院已建立了“纽扣法庭”机制,并在沱江、岷江等流域推广,还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建立协作机制,推动实现珍稀濒危物种一体化保护。接下来,将持续推动“纽扣法庭”从流域保护向草原、森林等生态系统延伸,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对接,按照“修复闭环”的思路,推动完善执行监督体系,分类制定修复成效评估标准,构建全方位保护治理大格局。
以下为采访实录:
记者:今年全国两会,生态环境法典备受瞩目。请问面对即将到来的生态环境“法典时代”,四川法院有哪些探索和准备?
陈志君:近年来,我们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审合一”,深入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全力服务美丽四川建设。四川法院15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1件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典型案例,承办“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等活动,四川环境司法国际影响力持续增强。接下来,四川法院将认真抓好法典的贯彻实施,加大法典的宣传力度,迎接生态环境“法典时代”的到来。
一是让审判体系更“专”。法典强调的“系统治理”,必须要有专业的审判组织来承接。举个例子,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自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1067件。在一起涉及400余只野生猕猴案中,依托“三审合一”归口审理和集中管辖优势,法院联合高校、鉴定机构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计算模型,判决24名被告人赔偿553万余元,既实现了“定性裁判”,又做到了“定量核算”。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集中管辖布局,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增设巡回审判点,并会同检察机关完善重大案件提级管辖机制,统一裁判尺度。
二是让原则落地更“实”。法典确立“预防为主”原则,旨在从源头上防范生态风险。四川法院审理的“川陕哲罗鲑”案明确了预防性公益诉讼中“重大风险”的认定标准,“五小叶槭”案将司法保护的关口从“事后惩治”移至“事前预防”,为预防性司法贡献了四川经验。我们将总结提炼裁判规则,研究出台配套指导意见,同时推动完善“预防—救济—修复”监督闭环,明确社会组织公益诉讼与检察公益诉讼的顺位关系,形成生态环境利益救济的合力。
三是让修复执行更“优”。法典专章规定“生态修复”,旨在推动生态环境从“受损”向“恢复”转变。四川已建成生态司法修复基地193个,累计补种林木122.46万株、增殖放流751.04万尾,判决修复费用、生态损害赔偿金4.63亿元,设立了全国首个碳汇司法实践基地,首创缓刑考验期低碳行为制度。我们将按照“修复闭环”的思路,推动构建多方参与的执行监督体系,探索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分类制定修复成效评估标准,让“生态修复”成为可量化、可追踪的硬指标。
四是让协同治理更“广”。法典强调“打破部门壁垒、区域分割”。前期,我们建立“纽扣法庭”机制,并在沱江、岷江等流域推广,还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建立协作机制,推动实现珍稀濒危物种一体化保护。我们将持续推动“纽扣法庭”从流域保护向草原、森林等生态系统延伸,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对接,构建全方位保护治理大格局。
记者:全国两会期间,代表们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给予了高度关注。最高法报告指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我们注意到,四川法院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方面有诸多探索和经验。能否请您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
陈志君: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司法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一环。四川法院立足民族多、山区广、留守儿童集中的省情,持续完善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努力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晴空。
一是始终坚持全面保护。注重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的司法保护理念落实到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中。依法从严惩处性侵、拐卖、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拐卖14名儿童的王某文执行死刑,对猥亵儿童的孙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依法落实从业禁止,以最坚决的态度斩断伸向孩子的黑手。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盗窃、聚众斗殴等犯罪,对未成年人马某等5名欺凌者依法定罪判刑,明确“校园绝非法外之地”。坚持惩防并举,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的犯罪未成年人,依法适用缓刑711人,开展社会调查、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等1900余次,引导重回正途。
二是大力培育专业力量。全省22家中院都设立了专门的少审机构,共配备审判力量1000余人,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综合性建设。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审判团队和先进典型。比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四川高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刘永红,始终秉持护未初心,在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都倾注心力,积极协调各方,妥善化解案件,确保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到实处,15年来所办理的各类案件无一矛盾激化。在审判之外,她大力推动全省各级法院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积极撰写关于收养条例等参政议政提案,在乡村学校开设法治课堂,获评“全国模范法官”等多项荣誉称号。
三是积极促推“六大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始终坚持系统思维,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努力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合发力。协同公安等部门推动酒店、网吧等特殊场所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241份,在学校设置“馨园”、“悄悄话”、“070”信箱,及时发现处置性侵、校园暴力等侵害行为,派出2180名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发布典型案例130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去年我们审理了一个案件,对未核实年龄即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者,促其赔偿文身清洗费用及精神抚慰金6000元,起到了督促各方共同履行保护责任的良好效果。
记者:记者从最高法获悉,目前,我国禁毒形势持续向好。能否请您介绍一下,四川法院在惩治毒品犯罪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陈志君:毒品是社会的“毒瘤”,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四川法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一是以铁腕肃毒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从严惩处,注重打源头、打外流、打重点,严厉打击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犯罪,依法严惩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再犯和累犯,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如对大宗贩卖、运输毒品的胡某军等人,依法判处2人死缓、3人无期徒刑、4人八年以上有期徒刑,产生强大震慑效应。2025年,全省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1364件,同比下降30.33%,较峰值下降85.4%,为近13年来最低。
二是以联动协作增强禁毒合力。树牢禁毒工作“一盘棋”意识,以司法建议为“点”,发出建议33份,构筑严密禁毒防控体系。以会商机制牵“线”,与禁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打击,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境外“拔钉追逃”行动,对长期盘踞在境外、向中国公民贩卖毒品的毛某武判处死缓。2025年,携手检察、公安部门制定毒品犯罪办案指引,切实提升毒品案件办案效能。
三是以综治清源贡献凉山经验。聚焦毒品治理的复杂性、艰巨性,在凉山等地区深化毒品综合治理。构建“人民法庭+村社支部+网格员”禁毒预警模式,选任32名“德古”为人民陪审员,通过参审毒品案件释放“禁毒之声”,组建“妈妈禁毒队”等走入社区村寨开展禁毒宣传,努力铲除涉毒土壤。助推成立绿色家园法治中心16个,累计为1.7万名康复居民提供法律帮助,以法治服务助力“康复脱毒”。2025年,凉山地区新发毒品犯罪案件仅7件。曾经饱受毒品之痛的凉山地区实现了从“毒品之乱”到“治理示范”的根本性转变,为破解禁毒世界难题、走好中国特色毒品问题治理之路提供了有益探索和方案。
(统筹:陈畅 采访:孙满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