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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下旬,我和全国各地的一些作家朋友们,应邀去安徽省合肥市两级法院参加“法徽闪耀,笔墨生香——知名作家看法院”创作采风活动。我每年都有机会参加一些不同地域、不同主题的采风活动,比如近年来,我曾采访过红色文化、绿色文化、海洋文化、矿山文化,以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而到法院系统采访法治文化,对我来说还是第一次,让我觉得有些新鲜,也有些陌生。其实,我们所处的社会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也是法治社会。我们都生活在法治的框架内,都受着法律的保护,每个人都与法治息息相关。我所说的陌生,是指我以前没有实地到法院采访过,没有情节化和细节化地了解过法院的工作,很少写有关法治方面的作品。我意识到,这次去法院采风,对我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向现实和生活学习的好机会,我一定要抓住和珍惜这个机会,用心用情好好向法官们学习。
彼时天气不是很冷,立春在即,合肥似乎已经有了春天的气息。在合肥的四五天时间里,我们马不停蹄,先后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辖区几个基层人民法院采访。我们参观了合肥法务区专业法庭的建设和展览,旁听了三场案件的庭审,走访了一些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在法院调解室现场观摩了民事案件的调解,学到了不少东西,长了不少见识,得到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可谓收获满满,感慨万千。

作家在采风中。毛熙之 摄
活动的主办方还组织了两场座谈会,让作家和法官们面对面交流。第一场座谈会,是在一天下午进行的,整整谈了一下午。会场右侧坐的是十几位作家,左侧坐的是十几位法官。作家们谈观感、谈收获、谈打算,侃侃而谈,都是言犹未尽的样子。轮到法官们发言,在作家的要求下,法官们讲的内容多是一些具体的案例和办案的过程。每位作家和法官面前的桌面上,都放有席卡,发言者姓甚名谁,一看席卡就一目了然。我注意到,在对面端坐着的有一位端庄、秀丽、年轻的女法官,她的名字叫汪蕾。汪蕾?我对这个名字怎么有点儿熟悉呢?我在哪里见过这个名字呢?我把自己的记忆快速在脑子里检索了一下,想起来了,原来我在昨天已经看到了汪蕾法官的事迹。合肥中院在给我们提供的材料里,除了有采风日程安排手册,还有合肥法院主要亮点工作的介绍,以及一些法官的先进事迹简介。先进事迹共十五篇,我利用晚上有限的时间,只看完了前三篇。而排在第一篇和第二篇突出位置的,就是汪蕾法官的事迹。记述汪蕾法官事迹的篇幅并不长,但言简意赅,读后令人感动,让人难忘。在我发言时,我特意讲到我已经看到了汪蕾法官的事迹,由衷地向她表达了我的敬意。

作家在采风中。毛熙之 摄
汪蕾的两篇事迹,主要是以事实说话,介绍的是两个有代表性的案例。第一个案例,是2020年10月份,由汪蕾主审的重大涉黑案。这个由公安部、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案件,被告较多,多达31人,涉案金额大,达上亿元。卷宗浩繁,仅证据材料就有120多册,摞起来超过了三米高。案件错综复杂,头绪纷繁。案子社会影响面广,不允许久拖不决。种种因素,构成了对汪蕾法官极为严峻的考验,既考验她的司法水平、专业智慧、驾驭庭审的能力,同时还考验她的体力和意志力。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法治使命感,并以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硬是克服了重重困难,按时圆满地完成了判决,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业界和人民群众的好评。2021年,汪蕾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称号。
第二个案件,其性质与第一个案件有所不同,或者说完全相反。如果说第一个案件的审判,是为了对涉黑犯罪集团进行严厉惩治,第二个案例则是汪蕾法官践行“如我在诉”“法官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等一系列理念的生动体现。这是一起职务侵占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以职务之便,收受了312万元的房屋租金。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处被告人钟某某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不服判决,向合肥中院提起上诉,案子到了汪蕾法官手中。汪蕾翻阅卷宗时发现,被告人到案后从没有任何有罪供述,且情绪激动,坚称自己从没有收到这笔钱。这让汪蕾警觉起来,她意识到,在案件的背后可能隐藏着未被发现的真相。随着调查的深入,汪蕾又从证人证言等案件细节中发现了一些不合常理的疑点,证据链残缺不全,不能形成闭环。经过艰苦细致的审理,最终合议庭认定,案件存在无法排除的合理怀疑,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二审改判被告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在汪蕾法官的先进事迹介绍里,我注意到,从市里到省里,再到全国,她已经获得过多种荣誉称号。最高的荣誉,是她2022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24年荣获“全国模范法官”。敬佩之余,我能够想象,作为一个年轻的女法官,能取得这些荣誉实属不易。我心里暗暗确定了一个选题,这次合肥法院之行,我要写一写这位出类拔萃的女法官汪蕾。
在那天的座谈会上,我特别注意聆听了汪蕾的发言,随后又单独采访了汪蕾,我对汪蕾说,她就是一部书,就她的奋斗经历和办案故事而言,一部长篇小说都写不完。这次因篇幅所限,也不允许虚构,我只能用两个概念,简单概括一下汪蕾法官的思想品质和奋斗精神,一个概念是坚毅,另一个概念是艰辛。
先说坚毅。作为一名法官,汪蕾忠于党,忠于人民,始终把政治站位放在第一位。无论审理什么案件,她都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把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紧密联系在一起。她心里始终装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要求,瞄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力争以更强的司法能力、更优的司法服务、更好的司法形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法治的公平正义,享受到国泰民安、平静和谐的幸福生活。她心怀“国之大者”,把具体的司法工作与总体国家安全观联系起来,郑重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是刑事法官的天职”。2024年4月15日,在我国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部公布了几起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就是汪蕾担任审判长审理的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窃取我国稻种及制种技术案件。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法官不可能每一项技术都懂,而社会上的三百六十行,哪一个行业都有可能出案子,案子都要摆在法官面前。汪蕾主张当学习型、攻关型、专家型法官,干一辈子,学一辈子,勇敢面对各种意想不到的挑战。2023年,合肥中院受理了一起12人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案件。之前,该院从未办理过此类案件,没有能够借鉴参考的案例和经验。面对困难,汪蕾主动请缨,担任案件的承办法官。她走出法庭,多次向证券行业人士请教,潜心钻研法律难点,使案子得到顺利宣判。她撰写的该案判决书,也入选了第七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书”。
再说艰辛。按我们通常的理解,法官身穿法袍,端坐在法庭正中的高背审判椅上,国徽高悬,审判席上放着一锤定音的法槌,那是何等的肃穆、威严和神气。我们没有想到,法官在审案前和审案过程中,会付出那么巨大、艰辛的劳动。我以为,我们作家的劳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已经够艰辛了。而和作家相比,法官们的工作也许更复杂、更繁重、更艰辛。他们不仅要付出精神上的艰辛,有时还要承受身体上的艰辛。还拿汪蕾法官所主审的那起重大涉黑案件来说,开庭时间定的是当年10月9日,开庭前汪蕾得把办公室里摞的3米多高的120多册卷宗吃透弄通,而留给她的只有半个多月时间了。时不我待,她只能利用国庆长假别人休息的时间,进行“备战”冲刺。她原本打算在过节期间带女儿外出旅游,可节日来到了,女儿只能跟着她去办公室里写作业。她仔细阅读每一册卷宗,认真梳理每个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厘清每一条证据,常常是女儿说该吃饭了,她才叫外卖凑合一下。女儿的假期日记,记的大都是陪妈妈加班的经历。
庭审一连持续了9天时间,每天都是上午9点准时开庭,晚上10点结束。去掉每天中午的1个小时吃饭时间,每天高强度庭审的时间是13个小时。此时的汪蕾已怀有五个多月的身孕。为了避免在庭审期间去卫生间,她每天早上都不敢喝水,连稀饭都不喝。她不敢穿皮鞋,只穿比较宽松的布鞋。庭审进行到第三天,汪蕾的身体出现了明显不适,腿和脚都肿胀起来,脚肿得连布鞋都穿不进去。领导和合议庭的同事们都很为她的身体担心,劝她保重身体。她态度坚定,说没事儿,她能坚持。为应对汪蕾的身体可能会出现突发情况,法院领导特意在法庭外面安排了救护车。汪蕾以夙夜在公、勇挑重担的忘我精神,仍然按时精神饱满地出现在庄严的法庭上。有的男被告人见她是个年轻的女法官,或站姿随意,或手指法官,屡屡干扰法庭秩序。这时汪蕾神色凛然、语气坚定,义正词严地当庭制止,这是她坚守法庭秩序、捍卫法庭尊严的不易与担当。庭审结束后,汪蕾一天都没休息,第二天照常出现在办公室,继续做后续的工作。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她撰写完成了683页、35万余字的判决书,圆满完成了审判工作。
2026年2月21日(马年正月初五)于北京光熙家园
来源:人民法院报·5版
作者:刘庆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