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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彭韵佳、李恒)国家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2月27日发布《关于加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登记和电子证照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加强相关部门居民死亡信息登记协作,规范业务流程,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是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说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作为户籍注销、殡葬等人口管理的重要凭证之一,由卫生健康、公安、民政部门共同管理。
通知明确,统一全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的编码规则及样式,自2026年7月1日起,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死亡医学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纸质版和电子证照具备同等效力;2027年1月1日逐步实现纸质版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便捷使用。
在签发流程上,通知优化多种情形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的签发和遗失补发规则和流程,建设全国标准统一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电子证照信息系统,并对签发时效以及电子签章予以规范。
据介绍,通知规范管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数据采集,完善死亡信息管理、信息校核、统计分析和部门信息共享等管理要求和保障机制,形成权威死亡人口信息库,为全国人口健康数据分析、人均预期寿命测算准确性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