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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第十场“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发布五起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关联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惩态势,纵深推进反诈全链条治理,全力守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人民法院紧盯跨境电诈、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针对老年人作案等重点情形,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形成强力震慑。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发布的被告人余某波等14人诈骗案,余某波曾实施过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逃避惩罚潜逃到境外,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又组建电信网络诈骗窝点,纠集多人继续实施诈骗犯罪,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也是打击重点,其到案后虽主动退赔价值7000余万元财物,但其造成近3亿元损失,社会危害特别巨大,被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
被告人吴某涛诈骗案,诈骗分子针对独居老人,实施冒充孙子的AI拟声换音诈骗,因老年人转款不便,吴某涛配合诈骗分子上门收取赃款,人民法院对其依法判处刑罚,从司法层面斩断电诈赃款变现“最后一公里”,再次释放“诈骗必受惩,犯罪必追责”的强烈信号。
人民法院锚定司法为民初心,紧扣群众求职就业等核心需求,以司法之力护航就业民生。此次发布的被告人徐某楠等9人诈骗案,徐某楠纠集人员组成诈骗团伙,以合法公司外衣诱骗求职人员,借招聘之名收取所谓培训费实施诈骗行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重刑,摧毁“招转培”电诈团伙组织架构,回应群众对就业领域反诈的迫切期待。
人民法院将追赃挽损作为刑事审判重要任务之一,坚持多措并举追缴违法所得,督促被告人退赃退赔,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以司法实效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同时,人民法院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退赃退赔情况作为认罪认罚从宽的重要考量因素,鼓励、引导犯罪人员主动退赃退赔,最大限度为被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实现“惩治犯罪”与“挽回损失”有机统一。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被告人游某龙等9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游某龙等人提供“两卡”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赃款,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中游某龙等3名被告人系初犯,到案后认罪悔罪,全额退出违法所得,并主动补偿被骗人员损失取得谅解,对其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适用缓刑;而对于案件中在监视居住期间仍继续实施犯罪的人员、不退赃且缺乏实质性悔罪表现的人员,则依法判处实刑。
最高法刑三庭庭长汪斌表示,下一步,法院将继续依法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及组织性、职业性和跨境协同实施的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活动,坚决震慑犯罪分子。同时,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引导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多渠道、全方位为被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另外,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落实职业禁止和禁止令,发挥司法建议积极作用,推动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向纵深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