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正在阅读:上班途中绕路送娃遇车祸不予认定工伤 两审法院判决属于日常通勤合理延伸撤销人社局决定
首页> 法治频道> 案件快递 > 正文

上班途中绕路送娃遇车祸不予认定工伤 两审法院判决属于日常通勤合理延伸撤销人社局决定

来源:法治日报2026-02-25 09:35

  本报记者 丁国锋

  本报通讯员 庄园

  在上下班的途中绕一小段路接送孩子,是很多家长的常规操作。可如果在接送孩子的过程中发生意外,受伤的家长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

  2024年10月8日6时许,陈某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孩子就读的学校位于陈某家东南方向5公里处,单位则在陈某家东北方向4.5公里处,学校与单位之间由一条南北向的主干道连接。每天,陈某都会先送孩子上学,再从学校前往自己的工作单位,全程用时共约35分钟。

  这天,陈某刚骑到学校门口,就遭遇了路边一辆小汽车的“开门杀”,交警认定,小汽车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后,陈某被诊断为创伤性脾破裂、左手第四掌骨骨折等。10月29日,陈某所在单位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地人社部门经调查后认为,陈某在送孩子上学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该路线不属于陈某正常的上班路线,且陈某不能证明自己是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最终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陈某不服该决定,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所在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为7点30分,其日常的通勤工具是电动自行车,上下班途中需要接送小孩上下学,单位的部分领导与同事知晓这一情况。

  法院认为,“上下班途中”原则上是指职工为了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线,根据日常生活的实际情况,职工上下班的路线并非固定的、一成不变的、唯一的,而是存在多种选择。原告发生事故的时间为上班的合理时间范围内,送小孩上学的路线虽然相较直接从家出发到单位的通勤路程时间有所增加,但未严重偏离以上班为目的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且与其通常上班路线相符。最终,法院撤销了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限期人社局对该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陈某所在单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争议焦点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绕道接送孩子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该案承办法官表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可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法官表示,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通勤事故类工伤认定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通常会围绕合理事由、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三个要素进行综合判断。

  对于合理事由,职工上下班途中接送未成年子女上下学,系履行家庭责任的必要行为。此类因家庭生活需要而对通勤路线作出的调整,属于日常通勤的合理延伸,不宜简单视为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因此,在判断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时,接送子女上下学等日常生活必需事项,可以作为认定合理事由的重要考量因素。

  在合理事由成立的基础上,还需进一步审查绕道行为是否处于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范围内。行政机关在认定时,应结合职工出行目的、通勤习惯、路线偏离程度、时间延长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职工在上下班过程中,为接送子女而选择的路线若未严重偏离其主要通勤方向,未明显增加通勤时间,且与其日常通勤模式相符,则可能被认定为合理路线。反之,若出行目的不是上下班、绕道距离过远、时间过长,或事由不属于日常生活必需,则可能影响相关认定。

  法官表示,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保障职工因工受伤后的合法权益,对“上下班途中”的合理界定体现了立法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工伤保险参保义务,建立健全职工通勤信息备案机制,提升用工管理规范性。职工如因生活需要而调整通勤路线,应主动向单位说明情况,并注意保存能够反映通勤习惯的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配合行政机关查清事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责编:孙满桃 ]
阅读剩余全文(

相关阅读

您此时的心情

光明云投
新闻表情排行 /
  • 开心
     
    0
  • 难过
     
    0
  • 点赞
     
    0
  • 飘过
     
    0

视觉焦点

  • 贵州凯里:“村T”舞台秀民族服饰之美

  • 春风拂京 玉兰花开

独家策划

推荐阅读
当前全球人工智能竞争日趋白热化,大模型手机助手成为智能终端领域的核心竞逐赛道。建议以技术协同创新为核心、以产学研深度融合为支撑、以包容审慎监管为保障,筑牢自身核心优势,抢抓大模型手机助手产业窗口期。
2026-03-10 09:57
近日,由蓝箭航天研制的220吨级液氧甲烷全流量补燃循环发动机“蓝焱”完成整机全系统长程试车,标志着我国在大推力高性能液体火箭发动机领域持续取得突破性进展。
2026-03-10 09:30
从空天地一体化网络到通信、感知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6G被视为重塑全球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格局的重要技术底座。
2026-03-10 09:29
我国目前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经超过64%,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超过96%,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6.7%,“农业现代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2026-03-10 09:27
全国两会期间,“养龙虾”的话题登上热搜。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高文说:“现在大家急得不得了,生怕没有养上‘龙虾’。”
2026-03-10 09:26
从实验室的“青苹果”到产业端的“金苹果”,距离有多远?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两位代表分享了他们的探索实践。
2026-03-09 09:46
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既是破解产业升级瓶颈的重要支撑,也是抢占未来产业新赛道、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依托。
2026-03-09 09:45
在全国两会会场,记者见到了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主任杨恩兰代表,聊起了她来京前的“田间故事”。
2026-03-09 09:44
杨建成委员介绍,经过几十年发展,我国布局建造了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2026-03-09 09:43
中国工程院院士,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唐华俊代表:为此,建议推动在农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增设专章专节部署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2026-03-09 09:27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明确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5万亿斤左右。
2026-03-06 09:35
我国科技成果大量涌现,人形机器人大放异彩,开源大模型领跑全球,芯片攻关取得新突破,创新药迅猛发展。
2026-03-06 09:31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规定,国家根据需要在长江、黄河、青藏高原等重要流域、区域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指导、综合协调长江、黄河、青藏高原等重要流域、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026-03-06 09:29
“十五五”时期,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将确保生态保护修复走得更稳、更实、更远。
2026-03-06 09:27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
2026-03-06 09:25
(记者冯丽妃)3月4日,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首场“委员通道”集体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令人欣慰的是,潘建伟表示,通过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锤炼,我国量子科技研究队伍呈现年轻化、跨学科交叉的特点,并且兼具前沿探索和工程攻关的能力。
2026-03-05 09:56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茂名化州市培林橘红种植专业合作社社长廖志略带来的化橘红树苗。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茂名化州市培林橘红种植专业合作社社长廖志略制作的集纳了乡亲们笑脸的3D照片。
2026-03-05 09:56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海上油气平台建设工人操作打磨机器人。不仅是我们团队,金凤实验室已为入驻科学家搭建病理表型组平台、纳米合成平台等8个国际领先的科研平台,提供科研设施设备超过6000台套。
2026-03-05 09:56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王强研究员团队联合国际合作者的一项最新研究给出了答案:高原并非一直向上生长,而是经历了两次“抬升—沉降”的起伏旋回。“青藏高原的生长不是简单的‘长高’,而是多阶段‘抬升—沉降’交替的结果。
2026-03-05 09:56
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曾毓群从产业实战经历出发,分享了独属我国新能源事业的攀登故事。他坚信,秉持攀登精神、锚定目标,脚踏实地、勇毅笃行,就没有越不过去的险峰,就没有实现不了的梦想!
2026-03-05 09:56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