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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开展“八闽‘执’击·惠民安商”百日执行攻坚行动及2025年执行工作情况,并公开发布2025年度福建法院执行典型案例。

厦门法院“四让”工作法健全执行惩戒闭环机制获省法院通报肯定;16件2025年度福建法院执行典型案例中,厦门法院3件入围,入围数居全省首位。

案例一
厦门中院:某建设工程公司与某置业公司保全财产自行处置案——精准适用“保全财产自行处置”,平衡各方权益实现“以保促和”
案情简介
某建设工程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因建设工程造价及损失赔偿等纠纷诉至厦门中院,某建设工程公司申请保全某置业公司3.96亿元的财产。厦门中院财产保全中心(下称保全中心)于2024年保全某置业公司名下29处未售商品房,备案总价约4亿元。2025年4月,某置业公司为推进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向保全中心申请由其自行处置被保全的商品房。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保全中心立足审执协调配合,深化“生道保全”机制,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一是组织三轮磋商,以实质沟通重建互信。第一轮,核查某置业公司资信,披露自动履约记录与持续经营能力。第二轮,与某建设工程公司代表共同走访企业,了解其销售现状与经营规划,增强双方对处置必要性的共识。第三轮,对某置业公司提交的部分房产认购协议,严格审查价格是否符合市场行情,听取各方意见,商定处置方案。二是强化账户监管,以“自行处置”激活资产价值。经充分研判,保全中心准许某置业公司自行销售被查封房产,同时冻结其指定账户进行监管,用于收取所有销售款项,并专项用于履行本案生效判决。2025年5月21日,某置业公司首次出售2套商品房的售房款1512.24万元全部支付至监管账户,保全中心立即解除对该2套房产的查封措施。三是建立风险屏障,以“滚动担保”覆盖价值波动。因房产实际售价低于备案价,且销售周期较长,为防范保全财产价值不足风险,某置业公司主动提供另外35个店铺作为补充担保物,由法院“活封活扣”,在不影响商铺正常使用情况下为债权实现增加足额保障。
基于保全阶段建立的互信与协作,2025年7月审判部门作出生效判决后,某置业公司立即全额自动履行义务,某建设工程公司的债权得以迅速实现,双方企业均未因诉讼和保全影响正常经营,实现互利共赢。
综合评述
该案是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财产保全制度以“保障执行”为根本目的,传统查封、冻结等措施虽能防止资产转移,却可能影响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经营能力。如何平衡保全过程中债权人权益与债务人生存发展,是当前司法实践的关键课题。该案中,厦门中院一方面积极回应被保全企业“稳经营、促回款”的实际诉求,支持被保全财产由“固定资产”向“流动资金”有序转化,兼顾财产的使用与交换价值,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的持续运营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构建协商互信、程序监督与滚动担保相结合的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覆盖资产处置中的价值波动风险,消除债权人顾虑,形成“以保促和、以管促履”的良性循环,实现各方利益的合理平衡。本案展现了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智慧助企纾困、化解风险的积极作为,传递出依法保障债权与尽力维护企业生存空间并重的司法导向,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例二
湖里法院:厦门某银行与厦门某贸易有限公司、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实施案——打造协同执行样本,破局异地房产腾退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厦门某银行与被执行人厦门某贸易公司、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标的额高达1.65余亿元,需处置的抵押房产是一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的仿古四合院。该抵押房产建筑面积超两万平米,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北京中轴线范围内,系仿照乾隆年间大圆镜智宝殿重建而成,蕴含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因该房产被抵押了数十次,涉及众多利益方,案件矛盾尖锐,拍卖前后障碍重重,经拍卖以3.6亿元成交后,异地腾退面临诸多挑战:标的物毗邻北海公园,地理位置非常特殊,若因腾退引发冲突,可能造成不良影响;执行标的物占用人身份复杂,既有前股东,又有租客,占用人主动配合执行的意愿较低,等等。
湖里法院充分依托协同执行机制,在北京西城区法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派出执行干警,10小时即高效完成四合院的腾退交付。本案通过协同执行实现了“三重协作半径”的突破,巧妙拆解异地房产腾退难题:一是突破区域管辖半径。传统异地执行常因属地壁垒陷入资源分散、流程梗阻的困局,本案打破地域限制,将协同从省内联动拓展至跨省域的全国协作,有效突破了时空限制,集约利用了办案资源,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二是突破院际协作半径。以往属地法院在异地执行中多是单个事项配合、被动接受委托,本案中,属地法院从辅助角色转变为协同主体:主动提供涉案房产的有效信息、利益关联方动态等关联内容,共同研判风险、制定预案。这种“主动参与、深度协同”的院际联动,充分发挥属地法院地缘优势,让执行预案更精准。三是突破协助主体半径。面对主办法院和属地法院办案力量有限的客观现实,本案创新性将协作从法院系统内部主动延伸至社会专业力量,引入专业安保力量,充实异地执行队伍,形成强大执行威慑。法院主导+社会力量辅助的多元格局,有效缓解了法院的办案压力。
综合评述
本案的成功执结,生动诠释了交叉执行制度效能。交叉执行赋予执行工作全新战斗力,有效解决了传统异地执行案多人少、鞭长莫及的困境,特别是本案创新实现“三重协作半径”的突破,打造了协同执行可供复制的样本。一是打破地域壁垒。参照省内跨地市联动,探索构建跨省域的联动机制,促进资源共享,打造线索互通、措施联动、纠纷共解的“一盘棋”协同执行新格局。二是织密协作网络。纵向层面由上级法院统一调度、下级法院聚焦攻坚;横向层面由主办法院统筹指挥,属地法院快速配合;外部层面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三维联动织密协同执行“一张网”。三是兑现协同价值。本案高效联动破解执行难题,短时间内完成涉案房产腾退,以实在的执行成果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真正让协同执行实现从机制创新到价值落地的转化。
案例三
厦门中院:黄某某与某投资公司、某商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以“执破有机衔接”推动企业、案件“双出清”
案情简介
某投资公司在厦门具有相当知名度,早期开发了多个知名楼盘。某商业公司为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家公司近年来债台高筑,涉及执行案件两百余件,债务总额超3亿元。
对此,厦门中院充分发挥执行和破产程序的叠加优势,凝聚多方合力,通过“执转破”高效推进资不抵债企业债务清理、案件出清。一是深化执破衔接。查明两家公司涉及大量执行案件,资产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后,加强对申请执行人启动破产意愿的引导,推动其正确认识破产制度价值、增强申请“执转破”意愿。中院执行局、破产法庭组成“执破”工作小组,负责全面调查两家公司经营、财产、负债以及涉诉涉执等情况;组成“执破”合议庭,全面审查相关查明情况,认为两家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二是创新一体处置。某温泉酒店为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在之前宣告破产。一方面,在温泉酒店进入破产程序后,启动对投资公司、商业公司“执转破”程序,一体处理关联案件。另一方面,投资公司名下某地块、地上建筑物及家具电器、管道设备等,原为温泉酒店使用,在中院执行局与破产法庭协同推动下,上述资产和温泉酒店资产合并处置,避免分割处置影响变现价值。三是强化府院联动。在处置土地、温泉酒店等资产过程中,辖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协助做好拍品推介、推荐意向买家。厦门中院还与属地公安、街道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辖区稳定。在资产接管、处置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对项目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和维护。加强与相关项目小业主、职工债权人等重点群体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回应诉求,源头预防衍生其他纠纷。2025年5月、8月,厦门中院先后裁定宣告两家公司破产,推动关联终本案件出清234件。
综合评述
某投资公司、某商业公司已经歇业,推动两家公司出清符合市场规律,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彰显“执破衔接”机制效能。执行和破产审判部门共同组成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会商解决工作难题;组成“执破”合议庭,有力解决程序壁垒;在破产审查环节,将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结果转换为破产财产审查依据,确保执破程序连贯性。二是探索“一体处置”最优解。对于关联公司一体启动破产程序,提升关联案件处理效率;对于投资公司和温泉酒店名下关联资产进行合并处置,推动变现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维护各方债权人利益。三是做实执行纠纷全流程治理。在明确没有纾困解难、放水养鱼等救治可能后,通过“执转破”程序推动两家公司平稳有序退出市场,既在后端出清一批终本案件、畅通“执行不能”案件出口,又在源头避免一批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且盘活沉淀资源,稳定市场预期,为营商环境筑牢法治化的退出与保护屏障。
供稿:执行局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