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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1月19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25年,人民法院破产审判推动2.9万家“僵尸企业”依法出清、1481家企业脱困重生。
2025年,人民法院刑事一审收案持续下降,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反向增长2.2%;侵犯商业秘密、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增长10.6%。
对此,会议强调,要深入分析、有力应对。一方面,要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扰乱市场预期、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让违背诚信原则、违反市场规则者付出应有代价,并通过典型案例释法、警示,彰显法治刚性、权威。要加强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司法路径研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促进公平有序良性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生态。
另一方面,人民法院要恪守权力边界,着力解决实践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特别是趋利性和违规异地执法司法等问题。持续深化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及最高法院25条配套措施,巩固深化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成果,健全常态化长效化防范和纠错机制,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有力监督、纠正滥用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破产案件办理中,涉及债务清偿、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税收处理、风险防范等大量复杂工作,司法需要协同政府更好发挥作用。实践中,大量案件执行不能、破产不力,既挤占司法资源,更浪费市场资源;有的企业本有重整可能,被申请强制执行后“元气大伤”,个别债权得以保障,但更多债权失去受偿机会,企业几无重生可能。
对此类案件,会议指出,要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推动执行与破产在理念、资源、机制上全方位衔接,释放执行和破产制度叠加效能,实现僵尸企业“移得出、破得快”、危困企业“治得早、救得活”,最大程度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促推市场资源要素优化配置。要把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作为执破衔接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出清”和“重整”,统筹保障“个别债权”和“公平受偿”,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市场效益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化“执行难”问题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严格规范执行,用足用好强制执行制度措施,努力兑现胜诉权益;全面推进交叉执行有效落实,重点聚焦多年未能执行的“骨头案”、“信访案”、“疑难案”等;坚持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分级分类精准适用,规范开展限高清理和信用修复工作,促推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持续深化落实立审执协调机制,把执行工作抓前端、治未病、控增量进一步做实做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