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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1月19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要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把定分更重止争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法官公正裁判和群众公正感受之间无“温差”、无“色差”。
会议强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要把提升刑事案件质效作为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着力点。恪守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证据裁判等刑事司法原则,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严格落实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做实庭审实质化。要严格规范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适用,加强司法审查和监督。处置涉案财物,要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被告人财产和案外人财产,理顺涉案财物依法追缴、退赔、罚没关系及分配顺位,保障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
同时,要严格规范刑罚执行,重视推进“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办理,协同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延伸权利救济功能,充分发挥国家赔偿反向审视作用,促推从源头减少违法办案导致的国家赔偿案件发生。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案件无论大小、繁简,无论实体、程序,都要秉公司法、刚正不阿,绝不允许司法不公不廉,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稳定性是司法定分止争、稳定预期的必然要求,重在裁判标准、尺度统一。裁判稳定的基础是公正、质量,关键在一审,必须做深做实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上诉、申诉申请再审。稳定是相对的,确有错误、明显不当的,必须依法改判、纠错。二审、再审能直接改判不发回重审,防止程序空转,也是为了保持裁判相对稳定。
会议指出,司法权威根本是党和国家权威、宪法法律权威,来自每一个案件严格公正司法的积累,来自每一份裁判的公正公信、可执行能兑现,务必心存敬畏、慎之又慎。要广泛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公正司法、维护裁判权威的良好环境。越是社会关注案件,越要严格公正司法;越是干扰压力巨大,越要依法秉公办案!通过有理有据讲清法理事理情理,通过正本清源,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理解、认同、支持的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会议特别强调,要层层压实各级法院党组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按制度规矩办事,以身作则涵养清风正气。要关心关爱干警,持续健全完善履职保障机制,千方百计解难题、办实事,让广大干警心无旁骛干事创业。要克服松懈思想,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填报质量。要坚持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围绕审判执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开展纪法教育,以案说纪、以案说责,一体做实“三不腐”,以风清气正确保司法廉洁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