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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结项验收评审结果。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大学课题组完成的《个人破产制度研究》课题研究成果,从119个参与结项验收的课题组研究报告中脱颖而出,获评“优秀成果”。



该课题由厦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开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共同主持,课题组成员包括厦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新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阳光以及厦门中院破产庭业务骨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深耕破产法领域的专家学者,兼具实务经验与学术能力。

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研所的精心指导下,课题组深入浙江、江苏、深圳等改革试点地区开展实地调研,广泛搜集案例数据,并系统梳理国内外学术成果与立法经验。
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多次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知名高校学者及破产审判实务专家进行专题论证,广泛吸纳智慧,聚焦核心争议,不断打磨深化。

课题组最终形成15.9万字的综合研究报告及一套完整的立法建议草案。报告从个人破产制度的逻辑起点即适用主体与适用程序入手,系统回答了“为何建”“建什么”“怎么建”三大问题。主要内容涵盖豁免财产、免责、失权与复权三大核心制度,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两类特别主体,遗产破产、夫妻共同破产、企业个人保证人与企业合并破产等特别程序,并回应了六大立法争议,提出构建完整法律责任体系和设计专门管理机构的路径和建议。


该课题研究成果同时实现了高质量的“就地转化”与“先行先试”。课题形成的《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立法草案建议稿)》中大部分条文被正式出台的《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吸收采纳。这标志着课题研究不仅具有理论前瞻性,更具备了坚实的实践生命力,为厦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供给,也为未来国家层面个人破产立法或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方案蓝本。
此次获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优秀成果,是对厦门中院在司法研究与审判实践深度融合、推动制度创新方面能力的充分肯定。
厦门中院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思维,深化调查研究,积极推动成果转化,为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服务保障“十五五”目标任务落实落地贡献更多的“厦门智慧”和“法院力量”。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