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光明网讯 (记者孙满桃)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2026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及水上“一站式”解纷典型案例。
据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介绍,截至2025年12月,全国范围内共设立60余家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覆盖全国沿海、长江流域和其他内河水域。中心建设以“海事法院+海事系统”为主体,联动当地人社部门、司法部门、行业协会等多家单位,形成了“行政调解+司法保障+社会支持”的多元解纷体系,总结了大量“共享共治”经验做法。
记者注意到,针对水上矛盾纠纷时效性要求高、事故责任认定专业性强、涉外因素多、海事法院与海事行政机关业务关系紧密等特点,紧扣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需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水上“枫桥经验”,《意见》提出了六项具体任务和四项工作要求。
如《意见》提出,强化源头预防,通过深化进码头、船舶、企业、学校“四进”走访,联合开展普法与风险预警,开展多领域研究,着力消除影响矛盾纠纷化解的制约因素,提升海事执法司法协作水平。
同时,《意见》提出,突出调解优先,通过多平台调解入口,构建“调解挺前、诉讼兜底”分层模式,调解范围覆盖多类纠纷领域,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
优化功能布局,《意见》同时提出,要科学规划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布局,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场地推动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努力实现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
《意见》还提出,深化信息互通,建立交流机制,实现可公开海事监管数据与司法审判数据的共享互通,便利特定数据查询,服务纠纷化解工作。
王淑梅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不断深化与交通运输部等国家行政机关及职能部门的协调协作,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提升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能力,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