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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晓”亮剑!
12月11日清晨5时许,厦门海沧法院内警灯闪烁、士气高昂,第四场“破晓”执拘系列行动正式打响。本场行动由海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炳坤靠前指挥、带队冲锋,执行干警、司法警察20余人兵分三路,深入一线执行现场,以高压态势向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违反财产报告义务、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被执行人强力出击。


“现场执击”
01.拘留震慑,全额履行!

清晨6时,叶炳坤院长带领的执行队伍便抵达了海沧石塘某安置小区,敲响了被执行人杨某暂住处的大门。睡眼惺忪的被执行人杨某仍心存侥幸,试图以生活困难为由拖延执行,称其下个月“一定还款”。面对此情况,叶院长当场对被执行人杨某进行督促训诫,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拒不报告财产的严重法律后果,执行法官宣读《拘留决定书》,法警将被执行人杨某戴上手铐、拘传到院。


杨某在2022年6月先后向于某借款2万元用于周转,仅归还不到1万元,于某催要无果起诉,但在案件审理、执行阶段杨某均“销声匿迹”。经线上查控,杨某除银行卡内零星存款外无其他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直至近日,法院根据于某的申请依法对杨某采取执行悬赏措施,得到线索反馈,杨某暂住于海沧石塘某安置小区内,便果断上门采取强制措施。杨某拘传到院后,主动与于某联系,将拖欠的款项一次性付清,案件执行完毕。


清晨6时30分,执行队伍又抵达了海沧霞阳的自建房,找到了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林某。今年2月,林某在执行法官主持下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考虑到林某的履行能力,申请人同意林某每月支付2000元分期履行本案债务,林某承诺将依约履行、否则自愿接受拘留后果,却在仅履行2期后再次失信。面对法律意识、诚信意识淡薄的林某,执行法官当场宣读并送达《拘留决定书》,对林某拘留十五日。手铐戴上后,林某态度发生巨大转变,紧急向亲友筹措钱款,将本案未履行的款项全额付清,案件圆满执结。
02.保障民生,雷霆出击!

申请人王某原是一名技术娴熟的工人,在2021年为陈某提供劳务时,在切割工作中左眼球被刀片击伤,几近失明,达到八级伤残。法院判决陈某应向王某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款共计40余万元,陈某拒不履行、分文未付。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王某向执行法官反映,被执行人陈某有承包土地并经营,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陈某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对其作出拘留决定。

针对陈某具体位置不明、定位不精准的找人难点,执行法官前期与相关部门联动研判,根据申请人的线索划定大致区域范围,并通过综治网格查找、“福建治安便民”小程序等具体锁定被执行人陈某的位置,最终在农场土包旁的铁皮屋内找到被执行人陈某并将其拘传到案。
之后,被执行人陈某对执行法官的履行督促置若罔闻,坚称其无力履行、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将其送往拘留所。被执行人陈某送拘后,海沧法院充分发挥与拘留所的联动协同机制,对陈某开展教育劝诫、释法说理,被执行人陈某亦深刻反思自己的错误,积极悔过并出具悔过书,主动通过家属全额履行债务。本案执行完毕后,海沧法院依法解除被执行人陈某的强制拘留措施。
03.违反限制消费令,严厉打击!
小链接:什么是限制消费令?
限制消费令是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的重要执行措施,旨在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行为,如乘坐飞机、在星级以上宾馆消费、旅游度假等,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违法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情形,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海沧法院掌握到多名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乘坐飞机的线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线索进行核实分析,并结合“破晓”执拘系列行动对其中多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被执行人吴某在海沧法院有多个执行案件,均因查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2025年10月,被执行人吴某利用监管漏洞,使用护照购买机票飞往老挝旅游。海沧法院查实该乘机记录后,对吴某作出拘留决定,并在思明区前埔将其拘传到案。被执行人吴某对其乘机旅游行为供认不讳,接受了强制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战果展示”
本次“破晓”行动聚焦“小案件大民生”,向社会传递人民法院对于失信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对民生权益“必捍卫”的坚定决心。






在本次行动中,海沧法院执行局制定详细行动方案,明确案件清单、执行线路与时间表,4场行动先后出动执行干警、司法警察百余人次,拘传被执行人35人,促4件案件执行完毕,4件案件达成和解,实际拘留 17人,当场兑现执行款26.47万元。
下一步
海沧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持续强化执行威慑
严抓实推、攻坚克难
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战果回应群众期盼
护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海沧法院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