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太感谢了!要是没有法院,我的钱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近日,在周宁法院接待大厅,申请执行人叶某紧握执行干警的手,声音里满是激动的哽咽。他手中那面锦旗,不仅是对法院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是一段长达10年维权之路的见证。

从2015年因安置地交易起纠纷,到2025年38万元执行款全额到账,这场漫长案件的圆满结局,源于周宁法院创新推出的“预拍卖、预拘留、预移送拒执”“三预”组合拳。它以精准威慑、递进策略,击穿被执行人的侥幸与抵抗,让司法判决从“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生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内涵。
十年纷争起:地价上涨生纠葛
2015年,正值周宁县城乡发展的关键衔接期,叶某怀揣着对新生活的憧憬,以23万元的价格从叶某甲手中购得一块位于城郊的安置地,双方约定半年内交付并办理相关手续。彼时,叶某满心期待着能在这片土地上建造起自己的新房,开启新的生活篇章,却未曾料到,这一交易竟成了长达10年维权之路的开端。
随着城市规划的深入推进,城郊地价大幅上涨。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叶某甲心生悔意,不仅拒绝交付土地,还拒不退还叶某支付的23万元安置地款项。此后数年,叶某多次与叶某甲协商,但均以失败告终。
2023年11月,在调解委员会的介入下,双方进行了调解,并最终达成协议:叶某甲与其儿子叶某乙返还叶某购买安置地款项23万元,并另行补偿资金占用期间的损失15万元,共计38万元。然而,这份调解协议最终却成了一纸空文,叶某甲、叶某乙父子再次违约,拒不履行应尽的义务。无奈之下,叶某将叶某甲和叶某乙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处叶某甲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叶某返还购买安置地款项23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补偿金15万元,叶某乙对购买安置地款项23万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本以为法律的裁决能够让事情得到妥善解决,可叶某甲、叶某乙父子却态度强硬,对法院的传唤置若罔闻,甚至在电话中放言:“法院判了也不执行!”这种公然挑衅法律权威的行为,让叶某的维权之路再次陷入僵局。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叶某甲已80岁高龄,叶某乙长期在外,唯一涉案的安置地也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处置存在法律争议。一边是叶某10年维权的迫切需求,一边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僵局,执行工作陷入了两难的困境。
首出“预拍卖”:另辟蹊径破僵局
“执行难,难在信息不对称与威慑不到位。很多被执行人误以为没证财产不能拍,抱着侥幸拖延抗拒,必须打破这种认知误区。”面对这一棘手的案件,周宁法院执行局局长凌建勇决定跳出常规执行框架,针对此案件的特殊性,逐步打出“三预”组合拳,以“提前预警、层层施压”的策略瓦解被执行人的心理防线。
“涉案地块虽无产权证,但并非绝对不能处置。我们可用‘预拍卖’释放‘法院将依法推进处置’的信号,打破他们‘无财产就无法执行’的幻想。”凌建勇表示,该院执行团队在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后,确定了“先预通知、再定方案”的执行思路。随后,执行干警专程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郑重送达《预拍卖通知书》,明确告知若不履行执行义务,法院将强制拍卖涉案地块。
“没证的地也能拍卖?你们是不是吓唬人?”面对叶某乙的质疑,干警耐心解释:“预拍卖不是走过场,而是实际推进的重要步骤。我们已经联系专业评估机构,即将进行实地勘测,每一个环节都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公示,绝不会不了了之。”
这份《预拍卖通知书》如同破局的“第一块砖”,让被执行人意识到法院不会因地块问题“束手无策”,更传递出“案件会持续推进”的坚定态度。虽未直接促成履行,但打破了僵持状态,让被执行人从“完全轻视”转为“开始警惕”,为后续措施埋下伏笔。
再施“预拘留”:威慑升级显成效
“预拍卖”后,执行团队并未放松对案件的跟进,而是多次联系叶某乙,及时告知评估进展,督促其履行义务。然而,叶某乙却总是敷衍,口头表示“会考虑”,却以“凑钱”“商量”等理由一再拖延。
“单纯的‘预拍卖’预警显然不够,必须进一步升级威慑力度,让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执行团队果断打出第二拳“预拘留”,将一纸《预拘留通知书》迅速送达至叶某乙手中,明确告知若不按期履行义务,将面临15日司法拘留的严厉处罚。
为了让威慑真正落地,执行干警亲自上门送达,并严肃向叶某甲释明:“司法拘留具有严格的法律强制性,绝非口头交涉。我们已做好充分的执行准备,期限一到,必将严格执行。若你们继续拒不履行,你和你的儿子都将面临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这次,“预拘留”措施如同一记重拳,彻底打破叶某乙的侥幸心理。此前态度嚣张的他态度发生了明显转变,他致电法官,语气中充满了紧张与忌惮:“法官,我知道错了,会尽快凑钱,能不能再给点时间?我马上回老家想办法处理。”
尽管叶某乙仍以“凑钱难”为由未按时履行义务,但他的态度已经从“硬扛拒执”转为“忌惮妥协”,与法院的沟通频率也明显增加,执行措施的效果初步显现。
“预移送拒执”:刑事预警终破题
眼看叶某乙的“凑钱承诺”屡次落空,履行期限一再逾期,执行团队意识到,仅靠民事威慑不足以解决问题,必须打出“刑事预警”这关键一拳,让他认清“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仅会损失钱财,更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叶某甲父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凌建勇介绍。据此,周宁法院再次向叶某乙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并严肃告知,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继续拒绝履行,将把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以前以为最多拘留几天,没想到可能涉嫌犯罪……”收到预告书后,叶某乙彻底慌了神,当天便从外地匆忙赶回周宁,并联系执行干警,表示将不惜一切代价履行义务。最终,叶某乙将38万元款项一分不差地汇入法院指定账户,这起长达10年、因“地价上涨”引发的纠纷终于圆满画上句号。
从“预拍卖”打破执行僵局,释放执行信号,到“预拘留”强化威慑,促使被执行人态度转变,再到“预移送拒执”直击要害,以刑事预警促使被执行人全额履约,“三预”措施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形成一套严密且高效的执行威慑体系。它不仅成功破解了“无产权证财产难处置”“被执行人硬抗拒执”等长期困扰执行工作的难题,更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司法判决不再是一纸空文,真正将公平正义送到群众手中。
“‘三预’实践,是周宁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一次大胆创新与积极探索,充分体现了融情于法、刚柔并济的司法理念。它打破传统‘机械执法’的局限,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多种威慑措施,精准打击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和抗拒行为。”宁德市人大代表陈敏评价,这不仅是周宁法院践行“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关键一步,更是彰显司法温度、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持续探索创新执行方式方法,以更加坚定的决心、精准的策略、有力的举措,让每一位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凌建勇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