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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许崇信(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崇信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淮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许崇信利用担任安徽省皖北矿务局副局长、局长,皖北煤电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淮北矿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淮北市委副书记、市长,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