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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厦门中院、厦门海事法院、漳州中院、泉州中院、三明中院、龙岩中院共同签订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框架协议,覆盖闽西南53家中基层法院,明确从委托执行、协同执行、执行协调、沟通联络四个方面进一步强化联动,为跨域执行搭建起高效协作桥梁。
以高质量执行服务闽西南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
(点击上方查看相关链接)
近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与
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法院运用该联动机制
推动两起涉及审判、执行的关联案件
一次性解决
系联动协议签订后
闽西南地区法院运用该机制
高效化解的首起案例
申请执行人蒋某与被执行人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林某应偿还蒋某20万余元。蒋某向翔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多次通知林某到庭接受调查均未果。
在无法找到林某,执行陷入停滞时,蒋某提供关键线索:其与林某及林某父亲的撤销权纠纷一案,近期将在惠安法院开庭审理。
线索互通
快速启动联动机制
翔安法院获知林某可能在惠安法院出庭的线索后,依据联动协议,第一时间向惠安法院发出协同执行请求,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及拘传需求。惠安法院迅速响应,将协同执行纳入案件审理预案,实现线索互通、无缝对接。
精准布控
跨域拘传被执行人
庭审当日,惠安法院准确掌握林某到庭信息后,先行派出警力将其控制并通知翔安法院。翔安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赶往惠安法院,两地法院密切配合,顺利对林某进行拘传并完成交接。


协同发力
关联案件一揽子化解
针对两起关联案件的复杂情况,翔安法院与惠安法院干警共同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阐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强化执行威慑,引导当事人积极协商。
最终,两起关联案件
达成一揽子化解方案
针对翔安法院的执行案件,蒋某与林某达成执行和解,林某分期履行并由其家属提供执行担保;针对惠安法院审理的撤销权纠纷,蒋某申请撤诉。

本案通过闽西南法院执行联动机制,打破地域壁垒,实现了“线索互通、措施联动、纠纷共解”,彰显了跨域联动执行的机制效能,为破解异地执行难题提供了实践样本、有效路径。
· 下一步 ·
翔安法院将
以此次成功行动为新的起点
持续深化执行联动长效机制
不断提升跨区域执行联动效能
以高质量执行服务
闽西南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