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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解异地执行难点堵点、凝聚闽西南协同发展区法院执行合力,切实发挥执行工作服务闽西南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11月7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厦门中院举行。省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浩洪、厦门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嵘出席仪式并讲话。

厦门中院、厦门海事法院、漳州中院、泉州中院、三明中院、龙岩中院执行局负责人共同签署联动协议,联动范围全面覆盖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的53家中基层法院。协议包括4个方面14条举措。
一是委托执行,明确可以委托执行的4类事项,以及委托执行的办理期限、退回委托的办理流程。二是协同执行,明确异地调查、异地拘留、异地清场、异地扣押动产、异地执行受阻时的安全保障、联动资源共享等6类事项的协作流程、协作内容。三是执行协调,明确处置权移交、参与分配、交叉协调的工作流程。四是沟通联络,包括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络机制。

张嵘提出3点倡议
一要共建联动平台
增强合作意识,持续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功能,推进执行联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要共拓联动格局
以一抓到底、一以贯之的决心韧劲,将联动举措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持续拓宽工作思路,把联动事项清单不断拉长,形成互利互补的执行工作大格局。
三要共创联动品牌
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全力锻造“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闽西南执行联动品牌,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黄浩洪提出3点要求
一要强化全局观念,凝聚“一盘棋”共识
筑牢联动思想根基
自觉将本地区执行工作置于闽西南协同发展大局中考量,委托执行事项及时办理、高效落实,协同执行任务即时响应、全力配合,执行协调过程平等协商、互谅互让。
二要深化人才共育,促进能力共建
激发联动共生动力
以协议签订为契机,大力推动闽西南地区法院执行人才互动共育,着力培养一批既精通执行业务、又熟悉区域协作规律的骨干力量,为闽西南联动执行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要聚焦难点堵点,优化协作流程
确保机制落地见效
坚持问题导向,对长期困扰跨区域执行工作的顽瘴痼疾,开展联动攻关,彰显机制效能。
签约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还围绕执行联动机制的落地落实、提档升级等进行座谈交流。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